存在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等情形 江苏7单位被取消“公正司法示范点”称号

2014-05-27 18:10 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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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存在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等情形 江苏7单位被取消“公正司法示范点”称号

中国江苏网5月27日讯(通讯员 王志高 柏佳春 记者 戚阜生)江苏省委政法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考核评审和复核检查,近日决定命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等40个单位为全省第二批“公正司法示范点”,确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等119个单位保留“公正司法示范点”称号,7个单位因存在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等情形,不再保留全省“公正司法示范点”称号。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公正司法建设,将其作为法治江苏建设的重点任务。全省政法系统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作为根本任务,切实落实“执法为民”公开承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解决了一批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执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进一步提升。

据悉,全省“公正司法示范点”每两年评选一次。省委政法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组严格按照申报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尤其对是否存在领导班子和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发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不当导致群体事件或恶性案件、是否存在错案或裁决明显不当案件等逐一把关,确保复核确认的示范点标准不降、新命名的示范点业绩突出且有明显特色。各省辖市、省政法各部门对创建申报工作高度重视,对首批“示范点”逐一复核,对新申报单位全面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如实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拟命名和确认名单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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