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花》真是邪恶之书?指责贾平凹眷恋乡村是无稽之谈

2016-05-18 08:38 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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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花》

面对舆论对《极花》的讨伐,贾平凹说:“一切评论都要以小说文本为主,脱离小说文本的任意延伸、引申,是可怕的。”确实,当女权斗士们把投枪匕首戳向这个“重度晚期男权社会里的受益者”时,她们鲜少谈论他的《极花》到底写了什么,而总是在三言两语概括了小说情节后判定:贾主席患了直男癌,且病入膏肓,无可救药。

于是,人们不禁要问,《极花》是一部邪恶之书吗?它为拐卖妇女辩护了吗?贾平凹果真如此“眷恋”乡村吗?——没有文本就没有发言权,本文希望藉由对小说的阅读来介入目前这场关于贾平凹新作的讨论。

“睡在哪里/都是睡在夜里”。

这是诗人小宛1991年出版的诗集《消瘦的时光》中的诗句,在1993年发表的《废都》里,贾平凹曾经征用过一次,并因为对这句诗(连同其他的八句诗)的征用,打了一场关于“抄袭”的官司。

据说,这也是木子美女士的名言。在2003年,她曾用这句话来为一夜情背书。按照木子美的意思,睡任何男人都是女人的正当选择,在欲望关系中,男人和男人并无分别——这貌似是个符合某种女权主义精神的观点,木子美的写作曾被命名为“赛博女权主义”,虽然她也曾否认自己是女权主义者。然而,这句已经过女权主义脉络过滤过的诗,竟再度被贾平凹征用,出现在了“反动”的《极花》里,摇身变成了劝慰被拐妇女接受自己命运的说辞。麻子婶对胡蝶说道:“我这一辈子用过三个男人,到头来一想,折腾和不折腾一样的,睡在哪里都睡在夜里。”在农村妇女麻子婶看来,婚姻的实质最终是性的关系,她只关心“睡”的问题;但对被拐妇女胡蝶而言,真正重要的却是睡在“哪里”的问题:毕竟,睡在城市和睡在农村大相径庭。

城市和农村的关系:这是小说里造成男女关系困境的原因。正是城市预先剥夺了农村,才为拐卖行为的发生创造了可能性。在一个具有生殖崇拜的村子里,男人娶不到媳妇,村民们认为,城市是罪魁祸首。买媳妇的黑亮说:“我骂城市哩!”“现在国家发展城市哩,城市就成了个血盆大口,吸农村的钱,吸农村的物,把农村的姑娘全吸走了!”

那农村还剩下什么?表面上,小说里的农村并存着三个系统:老老爷代表的儒家文化系统,村长代表的行政系统,立春、腊八代表的经济系统。然而,最终左右这个村子的只是经济活动——能人立春因为经营壮阳药物血葱而发家致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儒家文化在农村的式微。

尽管村里的每个人都有一个儒家式的大名(仁昭、尚义、显理、庆智、信用),尽管讲究“德孝仁爱,信义和平”的老老爷受到人们的尊敬,但老老爷本身就像所有人的大名一样,只是一个空洞的象征:他无法指引村子的发展方向,甚至,他对胡蝶命运的同情也是无效的。老老爷一边在葫芦上刻着“德”字,一边却写一些笔画复杂的怪字送人,在这些怪字中,“有吃的有穿的有住的有车有牲口有心灵有言论,还有好风光去旅游”——葫芦上是普遍的文字,讲求儒家的道德教育,送人的是特殊的文字,引导村里人追求物质生活,二者之间无法相互解释:儒家已经没有能力在农村建构完整的符号系统和统一的共同体。于是,村里人都失掉了人性,越来越“像山林里的那些动物”。动物的能力原则取代了儒家伦理,主导着村民对于生活的想象与建构。

按照黑亮的理解,导致农村凋敝的确实是城市,但,“国家发展城市”。当胡蝶向黑亮喊道:“这里不是我待的地方!”黑亮却答道:“待在哪儿还不都是中国?”言下之意,城乡二元分立,农村从属于城市这个现代的普遍现象,在中国,是政策所致。除了反思政策,贾平凹在《极花》的后记里还对比了西方的“自我”和中国的“人格”:“秦人尚黑色……二十世纪的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更是红色,上有五星,这就又尚红”,“黑色或红色,与一个民族的性格是什么关系呢……”而《极花》的小说正文里,“五”是一个重要的隐喻:房间里的器物是五个,吃饭有五个菜,老老爷的彩虹绳是五种颜色,村子里炒的五种豆子代表五种毒物,黑亮买胡蝶花了三万五——五千是多给的……“五”代表的是中国吗?

除了呈现某种结构性难题,《极花》的另一条线索是展示被拐妇女胡蝶个人意识的变化历程。

起初,胡蝶对城市生活充满了向往。她把“娘收捡来的两架子车废品”卖了五百元,买了双“城市人才穿”的高跟鞋:“我穿上了高跟鞋,个头一下子增高了许多……每日一有空就在镜前照,照我的脸,照我的高跟鞋,给镜说:城市人!城市人!娘骂:让镜吃了你!”胡蝶接受了城市在消费欲望下编织的关于人的形象,她在镜子里看到了作为“城市人”的理想自我。

而当黑亮质疑城市把农村的姑娘全吸走了时,胡蝶说:“我也是被城市吸了去的,可农村里没有了姑娘,农村的小伙子就不会去城市里有个作为了而吸引女性,却要土匪强盗一样地拐卖吗?”显然,此时胡蝶把城市作为农村的出路,不但如此,她还认为“有个作为”才能吸引女性——她无意中把男女问题解释成了阶级问题。

然而,随着胡蝶在穷僻农村生活时日的增加,她的城市意识开始逐渐松动。小说里明确提出了三个关键的时间点:胡蝶被拐的第178天,村子里发生了私奔事件,胡蝶意识到农村在男女关系上的弱势地位,由此,她不再局限于对个人遭际的愤怒,而开始关心村里人的命运,产生了认识乡村的欲望;第205天,胡蝶由笔画复杂的怪字,认识到了农村人对未来幸福生活想象,那同样是有车有房的现代生活,而正是这同一套逻辑造成了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关系;第303天,胡蝶被强奸,尽管是强迫的,但身体与性却成为了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此后,在另一次性活动中,她获得了身体的快感。随着这三个时间点的展开,一方面,胡蝶逐渐被编织进农村的现实生活,另一方面,她被还原为身体这一最小的生存单位:这是她在农村的意识史。

再后来,胡蝶追随了麻子婶所代表的鬼神崇拜,做了后者的童子:“我知道了月亮和星星是属于夜的……在夜里我哪儿瞌睡了就睡在哪儿”——麻子婶最初的劝说如今成了胡蝶自我认可的知识。而当胡蝶有了孩子之后,她更完全接受了农村的生活:“如今我学会的东西很多很多了,圪梁村的村人会的东西我都会”。用黑亮的话说,胡蝶“学会了做圪梁村的媳妇了”。

孩子:这是让胡蝶在被解救后又回到圪梁村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打拐的理性化逻辑所遭遇的边界。回到母亲身边的胡蝶不禁担心:“兔子哭起来谁哄呢……黑亮能让他睡吗?”她“可着嗓子给娘说:我有娘了,可兔子却没了娘,你有孩子了,我孩子却没了!”被拐妇女与她在农村生下的孩子之间有着无法计算的情感。打拐固然正当,可一个母亲养育亲生骨肉的要求,一个孩子得到亲妈照料的权利,难道不同样是正当的吗?贾平凹所呈现的这个伦理困境犹如一个无解的难题。

贾平凹

如今,对于贾平凹和《极花》最猛烈的攻击大致遵循了以下逻辑:首先,她/他们给贾平凹扣上了“眷恋”、“缅怀”、“悲悯”农村的帽子;其次,她/他们告诉我们“繁殖癌村”糟透了,农村的“真相”是“苦难”;最后,她/他们说“城市化”是农村和农民的“必然”出路,城市有“普世道德”,好得很,农村可以消失了。

这是多么骇人听闻的逻辑啊:由农村中不值得过的生活,推断出了农村人本身就不值得存在!这样的批评把城市和农村的关系,置换成了文明和野蛮的关系,并且,静止地站在文明一边批判野蛮。甚至,她/他们连“启蒙”都抛弃了:对于蒙昧的农民,就应该否定其生存发展的权利。可是,本雅明说,“一切文明史同时也是野蛮史”。《极花》告诉我们,农村的野蛮很大程度上正源于城市的文明。资本让农村臣属于城市:难道女权主义该为资本主义辩护吗?

诚然,贾平凹不认为城市是农村潜在的、可欲的未来。当胡蝶回到城市之后,《城市晚报》便迫不及待地把她奇观化,使她成为城市的弃儿:她并没有被城市拯救。胡蝶想做城市人,这只是一个镜子里的幻象;她以为城市能够让她走出农村,也只是一场梦。更何况,城市生活本身也要靠“作为”,也有内部的深刻的阶级分化:城市人并没有生活在天堂。

虽然贾平凹不以城市为出路,但指责他眷恋农村显然是无稽之谈。《极花》里的农村不是吟唱牧歌的乌有之乡,而是礼崩乐坏的非人世界。《极花》所做的,只是呈现出某种整全的结构性难题,对于导致困境的原因提出分析与批判,而没有给出任何想象的出路——儒家救不了农村,现代资本主义也救不了农村。或许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这部小说值得商榷的一个问题是:一个作为主人公的20岁的姑娘能否承担起贾平凹赋予她的如此宏大的主题?贾平凹围绕这个姑娘的叙事与他企图反思的主题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不平衡的关系?

但无论如何,胡蝶最终选择(没有选择的选择)了“夜”的现实(“在夜里我哪儿可瞌睡了就睡在哪儿”),最终承担(不是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在一个没有人为她想象过真实解决方法的文化、伦理困境里,她只能在自我的意识里做一个卑微的英雄。——当贾平凹意识到梦醒了无路可走的时候,也许,他的批评者们却还在一个其实不新的梦境里得意地装睡。

责任编辑人:杜鑫茂 PN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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