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开始研发600公里磁浮、400公里可变轨高铁
- T大
原标题:中国正式启动时速600公里磁浮与400公里可变轨距高速列车研发
据中国中车官方微博10月21日消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首批三个项目(包括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浮、时速400公里可变轨距高速列车、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保障技术等)21日在北京举行启动会。这是我国首个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的国家重点专项,标志着我国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专项试点拉开序幕。
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试点
为有效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中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进一步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指示精神,我国正在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将原先由国家科技部组织实施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改由企业组织实施。中国中车成为第一家试点单位,科技部把先进轨道交通重点专项10个专项中的7个定向委托给中国中车组织实施。这是目前唯一定向委托企业组织实施的专项,具有很强的试点和示范效应。
此次率先启动的“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保障技术”、“时速400公里及以上高速客运装备关键技术”和“磁浮交通系统关键技术”三个项目,正是中国中车负责组织实施的7个专项中的一部分。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中国中车成立以总裁奚国华为组长、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项管理领导小组,以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院士为组长,原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为副组长,由11位院士、4位管理专家组成的咨询专家组,以中南大学副校长陈春阳教授为组长,由31位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的总体专家组,以及专项管理办公室,为确保项目目标实现奠定了管理基础。
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浮列车效果图
搭建中国磁浮交通体系
此次启动的磁浮交通系统关键技术项目其主要目的是攻克中、高速磁浮交通系统悬浮、牵引与控制核心技术,形成我国自主并具有国际普遍适应性的新一代中、高速磁浮交通系统核心技术体系及标准规范体系,具备中、高速磁浮交通系统和装备的完全自主化与产业化能力。
该项目具体包括时速600公里的高速磁浮项目与时速200公里的中速磁浮项目。其中时速600公里磁浮项目由中车四方股份公司牵头,要建设一条长度不小于5公里的高速磁浮试验线并研制一列高速磁浮试验列车。项目要研制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最高设计时速600公里以上的高速磁浮运输工程化系统,并进行线路集成示范和试验验证,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速磁浮运输系统协同创新与集成化试验平台,形成国际领先的标准规范体系和综合评估及评价方法,研制新型永磁电磁混合悬浮系统,与国外同类高速磁浮相比,悬浮能耗降低35%、电磁铁温升降低40℃、单位有效载荷车辆减重6%以上。
时速200公里的中速磁浮项目由中车株机公司牵头,将研制一列时速200公里的中速磁浮列车,以及配套的多分区牵引供电系统和运输组织与控制保障系统成套装备,建设一条长度不小于3公里的中速磁浮试验线路,完成最高速度时速200公里的集成试验;建立中速磁浮交通系统技术体系,并形成行业标准。
时速400公里可变轨距高速列车效果图
时速400公里跨国联运高速列车
项目将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同轨距、不同电压制式、不同环境温度、不同技术标准、不同信号控制的运用需求,按照统一的技术平台、不同的技术路线研制具有产品平台特征的时速400公里跨国联运高速列车。
据悉该项目由中车长客股份公司牵头,推出的高速列车设计时速400公里,采用6动2拖8辆编组模式。中车长客股份公司、中车四方股份公司、中车唐山公司将各研制一列动车组,其中中车长客股份公司与中车四方股份公司研制的列车,能够适应40摄氏度至零下50摄氏度运营环境,中车唐山公司研制的列车则能够适应50摄氏度至零下25摄氏度运营环境。
在完善和健全既有相关试验验证手段与平台的基础上,该项目将有助于初步建成高速列车装备领域具备面向全球创新资源凝聚、技术辐射、产业转移和创新过程协同功能的创新能力网络化平台,并能够形成高速列车多效应耦合及智能牵引控制技术,实现能耗降低10%。
提高轨道交通安全保障技术水平
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保障技术项目主要在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两个领域开展主动安全保障技术和装备本构安全技术研究。项目的总体考核目标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实现运营安全预警完备率提升30%;第二是因技术原因导致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事故率降低50%;第三是,具备时速36公里及以上整车碰撞试验的技术能力。
该项目将围绕轨道交通系统全局行为形成/致害机理、风险链构建与解耦、以及列车系统本构安全行为机理与改性等重大科学问题;攻克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状态全息化智能感知、快速辨识、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复杂环境下基于系统解耦的轨道交通系统安全控制与保障等重大技术瓶颈;形成包括轨道交通安全预测评估与本构安全分析设计理论方法体系、主动安全与本构安全成套技术标准规范、主动安全保障系统装备在内的适应我国复杂恶劣运营环境的轨道交通主动安全保障、应急管理与装备本构一体化技术体系,显著提高轨道装备本构安全水平,实现向主动安全保障模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