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厅原副厅长谢晖被查 违纪金额超1亿

2017-03-23 09:33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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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谢晖接受组织审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供图

原标题:他用“潜规则”坏了一方风气

谢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曾先后任自治区劳教局(戒毒管理局)和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

入党三十年的“老党员”,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在劳教、监狱系统担任一把手多年,却违规选拔任用多名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一百余个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采取邀请招标开工建设;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违纪金额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谢晖严重违纪案件涉案金额之大、人员之多、影响之恶劣,在自治区历史上是罕见的。

2016年2月,谢晖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专横跋扈,对于不同意见轻则训斥、重则痛骂

谢晖作为一名监狱管理局主要领导,本应对党纪党规充满敬畏,对贪腐行为心存戒惧,可他却恣意妄为,一步步“搬进”了自己亲手筑起的牢笼。

谢晖出生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个普通职工家庭。在党组织的培养下,他毕业后分配到基层劳教所工作,从一名普通民警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33岁就当上了自治区司法厅劳教局局长,37岁被提拔为副厅级领导干部,仕途一帆风顺。但他不知感恩、不懂珍惜,随着权力的增大,纪律意识越来越淡漠,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大搞“家长制”“一言堂”,听不得任何不同意见,致使单位的民主集中制遭到严重破坏,一把手变成了“一霸手”。

1996年至2013年,谢晖主政劳教、监狱系统达17年之久。教育矫治局(原劳教局)和监狱管理局虽然是司法厅下属的二级局,但在人、财、物等方面长期独立于司法厅之外,致使两局在谢晖任职期间被打造成了“独立王国”。在担任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近三年时间里,谢晖大肆以权谋私,造成恶劣影响。

2011年12月,谢晖的司机宁某在提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时,局机关会议推荐得票率仅为14%,居然照样上会研究并得到提拔,这里面自然有他的“功劳”。2002年1月至2010年9月,谢晖任自治区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采取给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安排或直接给所属劳教所主要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致使全疆劳教系统66项工程未进行招投标就开工建设。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谢晖任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全疆监狱系统工程项目共108项,均未公开招标,大多采取邀标形式发包,部分项目甚至直接指定承包方。

特权思想在谢晖的脑子里根深蒂固,在他看来,自己是单位一把手,就应该说了算、定了办。他专横跋扈、刚愎自用,把违背程序个人决断当作敢作敢当、有魄力的表现;把大包大揽、轻率表态看成是有能力的象征。作为党委书记,每次研究讨论问题,无论大事小情,谢晖根本不允许有反对意见,对于不同声音,他认为这是在挑战他的权威,轻则训斥、重则痛骂。工程招标、确定承建方等都要由他来拍板,什么制度、程序,什么监督、制约,在他眼里全都是摆设。

“人见利而不见害,鱼见食而不见钩”。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谢晖一步步陷入“泥潭”。

老板金某把宝押在他身上,获利颇丰

《红楼梦》里有副对联“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说的是一个“贪”字、一个“悔”字。这也是如今的谢晖最刻骨铭心的两个字,因私欲膨胀导致贪婪无度,因贪婪无度终致悔恨终生。

2010年9月,谢晖担任监狱管理局一把手后,每年都有不少工程建设项目,为了能从中捞取好处,他几乎将所有应当履行招投标程序的工程建设项目都改为不招标,由其直接指定承建商或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建商,当然这些承建商都是他精挑细选的“意中人”。随着工程建设全面铺开、建设资金规模越来越大、有求于他的人越来越多,收受的“感谢费”也越来越多。

谢晖案卷宗多达三百多卷,向其行贿的私营业主多达数十人。其中私营业主金某与谢晖保持“合作”关系二十多年。在一次饭局上认识谢晖后,金某便把宝押在谢晖身上。经常与谢晖吃饭、喝茶,后来还将女儿嫁给了谢晖妻姐的儿子。谢晖认为金某“人很实在”、出手大方,这些年仅给女儿的压岁钱就有26万元。当然,作为商人的金某,不会做亏本买卖。原本做服装生意的金某,结识谢晖后转行做建筑业。这些年,金某通过谢晖拿下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楼装修等多项工程,遍布南北疆、乌鲁木齐,获利数千万元。

谢晖在任监狱局一把手的短短两年多时间里,就收受34名老板的“感谢费”3000余万元。特别是十八大以后,在持续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依然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心存侥幸,以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天知地知”,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反腐不会也“不可能反到自己头上”。

谢晖贪污腐败,说到底是信念动摇、精神滑坡。他是党政一把手,以教育者自居,却又把自己划在了受教育对象范围之外,除了上级要求他必须参加的培训、会议外,没有人敢要求他参加本系统所开展的针对干部进行的思想教育,致使其成了所谓的“局外人”。他在自述材料中说:“每年上级要求发放的党规党纪读本,要求党员同志人手一本,自己却不认真研读,最多是随便翻翻,有时甚至连看都不看就放在书架上充门面了。特别是当领导之后,觉得自己是正义的化身、正确的代表,不会有错误。拒绝学习,当领导天然有水平,当领导是要求别人的,自己不需要学习。我要是稍微有一点觉悟就不会一步步跳进火坑。”

放松政治理论学习,没有党内政治生活的锤炼,最终使得谢晖的“小毛病”演变成了“大问题”,由“破纪”走向“破法”。

“会来事”的人被提拔重用,有本事的人却被“晾在一边”

翻开2012年4月25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一份干部任职文件,一共21人提任职务,其中给谢晖送钱“表示”的竟达17人!

谢晖任监狱管理局一把手的两年多时间里,收受数百名干部职工的礼金近千万元,致使一些干部认定“干得好不如送得多”“能力强不如关系硬”,挖空心思跑官买官,导致腐败行为上行下效,恶性循环,严重影响劳教、监狱系统的政治生态。很多送钱者认为整个单位的风气就是这样,如果自己不送自有别人送,不仅事办不成还显得自己破坏了“规矩”。

在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干部提升不问品德、不问能力、不问政绩、不问民意,只要肯送钱就能被提拔重用。谢晖把“会来事”、会找关系的人作为“自己人”委以重任,而那些真正有本事、能干事的人却被“晾在一边”,形成了不送就没有位子、就得不到重用的政治生态。作为一把手,他对干部的看法完全可以决定一名干部的成长进步,而他看重的往往是这个干部“会不会来事、能不能办事”,“会来事”的标准就是逢年过节是不是“看望”他,调整提拔是不是“感谢”他;能办事的标准就是能帮他做一些不符合制度规定的事,办一些不合规矩的事,而不是看重这个干部的群众基础、能力素质、工作业绩。

由于谢晖这个一把手反面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坏了自治区劳教、监狱系统的风气。一些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重人情轻制度、讲实惠忘纪律,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均要有所表示,甚至是“正常表示”后,还要“深刻表示”,遵循所谓的“潜规则”。

谢晖的所作所为最终造成自治区劳教、监狱系统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健康,系统内“圈子”盛行、“山头”林立、拉帮结派。提拔靠上级、办事靠关系,送钱送物“搞定”一切,成了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许多干部身心压抑、无心干事。

谢晖案件的查处,在其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引发强烈“地震”,劳教、监狱系统多人涉嫌违纪违法。本案中,共有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专案组同志说:谢晖任性用权,无视纪律,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致使自治区劳教、监狱两个系统的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甚至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这是最令党组织痛心的,也是此案最惨痛的教训。(王新军孟祥忠郜利民)

责任编辑人:熊如梦 PN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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