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嫌犯郭文贵,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管用吗?

2017-04-20 21:11 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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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部举行例行记者发布会

原标题:抓嫌犯郭文贵,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管用吗?

北京时间4月19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国际刑警组织已经向犯罪嫌疑人郭文贵发出了红色通缉令。

面对铺天盖地的报道,我们首先得搞清楚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红色通缉令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它到底具备哪些效力?

国际刑警组织总部位于法国里昂,官方语言有英、法、西以及阿拉伯语四种

打开国际刑警组织官方网站首页,即可看到右上角显眼位置有两个红色和黄色的小标识,位列第一的,配有红色国际刑警警徽的“WANTED PERSONS”标识,即该组织最为著名的国际通报——红色通缉令。

红色通缉令又叫做“红色通报”,英文“Red Notice”。国际刑警组织在官方网站的“INTERPOL EXPERTISE”栏目下对“通报”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国际刑警组织的“通报”是针对成员国的警察共享重要的犯罪信息从而进行合作或警示而发出的一种国际请求。其中,“红色通报”通常是由国际刑警组织190个成员国中的任何一个国家的国家中央局( National Central Bureaus)和授权实体向刑警组织的总秘书处提出要求,要求就该国追捕的嫌犯向其他国家发出通告。需要强调的是,国际刑警组织本身并不签发逮捕令。

维基百科相关截图

在维基百科中可以看到,国际刑警组织中的国家中央局( National Central Bureaus)就是指一国在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中进行联络的执法机构。在我国,这一机构为中国公安部。

那么,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报的目的是什么呢?

红色通报被公认为是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是一个国家要求另一个国家将其通缉的嫌犯逮捕并将其引渡回国,它是基于有效的逮捕令发出的,但它本身并不是一个国际逮捕令,没有强制性质,国际刑警组织并不能强迫某一个国家采取措施,逮捕嫌犯,各成员国根据其自己国家的司法价值来决定是否执行红色通报。

红色通报针对的对象是谁?

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红色通报针对的是那些在成员国要被起诉或者将要服刑的人。将要被起诉就意味着这些人是犯罪嫌疑人,直到证明确实有罪前依然把他们称作犯罪嫌疑人。

红色通报是怎么发出的呢?

首先,由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的警察通过国家中央局( National Central Bureaus)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案子的具体信息。

其次,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在依法核查该要求是否符合刑警组织的相关规定后发出红色通报。

最后,通报发出后,全世界的警察和其他成员国都将收到有关嫌犯的具体资料,发出逮捕令的国家可以在国际刑警组织的网站上刊登简要的消息。

红色通报为什么会那么重要呢?

首先,红色通报将会给犯罪案件在全世界范围内带来高度的透明度,罪犯和犯罪嫌疑人在跨境时将会受到边境官员的审查,从而给他们的出行造成麻烦。其次,成员国之间可以要求和共享与调查相关的重要信息。

部分红色通报的简要信息可以在“WANTED PERSONS”里查到

通过什么渠道可以查看红色通报呢?

实际上,大部分红色通报都只限于一国的执法部门查看和使用,但有一些成员国选择将某些红色通报的简要信息进行公开。这些信息通常包括嫌疑犯的名字、国籍、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标明了指纹、护照和身份证件号码等以及他们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通缉的法律根据,而全面的信息只供执法部门知晓。

红色通报的有效期是五年,期满后如果仍然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续五年,直到抓住为止。

除了红色通报,国际刑警组织通常发出的还有蓝色、绿色、黄色以及黑色通报,对物品或其他情况发布的国际性通报,有紫色通报、白色通报等,它们都以左上角国际刑警徽的颜色而得名。

责任编辑人:孙超 PN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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