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鳌儒商人物评估体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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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企业精神,挖掘优秀企业家精神特质和典型案例,发挥企业家示范作用,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建构现代工商文明,助力中华民族复兴。
二、评估宗旨
引领儒商风范,树立儒商标杆,发掘儒商精英,培育儒商新人,打造儒商平台,整合儒商资源,从而建立全球权威的儒商评估体系,树立中国企业家在世界上的光辉形象。
三、参选资格
1、职业身份:一家以上企业的创始人或实际领导者。
2、价值取向:坚定文化自信,热爱、践行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品德操守:孝敬父母,和睦家庭,热爱祖国,造福人类。
3、社会影响:原则上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委员,或地市级以上行业协会的理事。
四、评价标准
1、德以治企:践行儒学“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理念,德启善根,教化员工;礼定规矩,制度严明;法服人心,赏罚得当。
2、义以生利:践行儒学“义以生利,利以平民”的理念,生财有道,依法经营;按章纳税,提供就业;满足需求,导人向善。
3、信以立世:践行儒学“内诚于心,外信于人”的理念,言行一致,表里合一;口碑营销,树立品牌;合作发展,共生共赢。
4、智以创业:践行儒学“智者不惑”的理念,善抓商机,与时俱进;崇尚智慧,学习成长;基业长青,永续经营。
5、仁以爱人:践行儒学“仁者不忧”的理念,关爱员工,共享财富;关爱顾客,服务大众;公益慈善,绿色环保。
6、勇以担当:践行儒学“勇者不惧”的理念,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努力拼搏,自强不息;承担责任,传播文明。
五、评选层次
1、儒商典范:符合以上参选资格,满足以上评价标准,且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者。
2、儒商标杆:符合以上参选资格,满足以上评价标准,且在全国有重要影响者。
3、儒商精英:符合以上参选资格,满足以上评价标准,且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重要影响者。
4、儒商新秀:基本符合以上参选资格,部分满足以上评价标准,且在本地区或本行业有一定影响者。
博鳌儒商榜组委会
2017年9月8日第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