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后人民国时盗掘明十三陵被免除了公务员职务

2015-01-05 14:58 中国万景网

核心提示:1929年,延恩侯朱煜勋以“生计奇窘,无法维持”为由,“呈请国民政府格外抚恤,委以末职,俾维生计”。民国政府内政部经研究决定,取消其爵位,委以明陵保管委员之职。月薪50大洋,列入财政部预算。孰料朱煜勋不但白拿钱不干活,又被控参与盗挖雀山妃坟墓地等事,有监守自盗之嫌。1933年10月民国政府下令撤销其职务,将明十三陵交由昌平县管理,陵区内设护陵警察所,抽陵户为护陵警察。

明十三陵 资料图

本文摘自:中国万景网,作者:佚名,原题为:《清朝与民国对十三陵的管理》

清朝人关以后,在统治国家的问题上遇到了极大的困难,为此清廷采取了很多措施以缓解明朝遗民的反抗情绪。比如暂缓实行剃发易服、恢复科考、重用汉人等等,其中包括对明朝陵墓的管理。

1.寻找明太祖直系后裔

康熙皇帝是一位深谋远虑的政治家。为收抚人心,他每次南巡都会去南京明孝陵为朱元璋上香祭奠。他进入孝陵神道,必走路之右侧,至为恭敬。他不仅自己身体力行,而且为了大局的安定,他曾有谕旨准备找明朝皇室直系后裔,来承祀明皇陵的香火。但这件事在康熙朝未能落实。

雍正元年(1723),清世宗胤禛看到这道谕旨,下令求访明太祖支派后裔。第二年找到了男爵朱廷赦,他是朱元璋第三子代简王后裔,谱系明白。遂于同年十月封朱廷赦之孙,时任直隶正定知府的朱之琏为一等侯,列五等之班,世代负责明陵的祭祀及管理,其族内人丁也由镶白旗抬旗转入正白旗。乾隆十四年(1749)赐其后代为一等延恩侯、世袭。

2.对明陵的管理

清廷对明陵的管理是有效的。清初明十三陵很多陵寝都已破败不堪,清廷不惜工本加以修葺,终清之世明陵一直保护较好。在机构上清廷设司香使即守陵太监,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另设陵户负责看守陵园建筑及陵区内树木。规定每陵设陵户若干,分配土地若干,每年缴租银若干,以为祭陵费用,多余的收入归陵户所有。但这些待遇对定陵比较苛刻,大约是万历年间,清太祖努尔哈赤有“七大恨告天”的缘故。

民国时期对明十三陵的管理

从第一代朱之琏开始,朱氏侯爵身份延续了11代。民国年间最后一代延恩侯朱煜勋住在北平东城羊管胡同,其时他虽贵为侯爷,却已然穷困潦倒,狼狈不堪。1929年,延恩侯朱煜勋以“生计奇窘,无法维持”为由,“呈请国民政府格外抚恤,委以末职,俾维生计”。民国政府内政部经研究决定,取消其爵位,委以明陵保管委员之职。月薪50大洋,列入财政部预算。孰料朱煜勋不但白拿钱不干活,又被控参与盗挖雀山妃坟墓地等事,有监守自盗之嫌。1933年10月民国政府下令撤销其职务,将明十三陵交由昌平县管理,陵区内设护陵警察所,抽陵户为护陵警察。从此明陵香火断绝,延恩侯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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