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怀孕”不过是一个荒诞注脚

2016-04-05 00:44 新文化报

原标题:“排队怀孕”不过是一个荒诞注脚

河南郑州市中牟县一中的很多女教师,如果想怀孕生育二胎,夫妻俩说了不算。据了解,该校下发文件称,鉴于学校女教师人数较多,涉及的教育教学工作面大,为使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个学科可以怀孕二胎的教师名额,201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为15名和16名,有老师甚至已被排到2020年之后。文件还规定,如果在特定时间怀不上的话,名额将被取消。另外,女教师即使拿到怀孕指标,也面临“下放”。记者在该校小卖部,见到了不少挺着大肚子的售货员,她们之前都是不同学科的任课教师(据4月3日《华商报》)。

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不应受到任何人和单位的横加干涉。郑州市中牟县一中下发文件强制女教师“排队怀孕”,无疑不仅荒诞,且涉嫌违法。尤其是将怀孕教师“下放”到小卖部当售货员的做法,恐怕更是纯粹为了“杀鸡儆猴”。如果按照该校文件中的说法,之所以出台“排队怀孕”的规定,是害怕“扎堆生育”导致上课老师不足,影响教学工作,那么,现在你又把任课教师“下放”到小卖部当售货员,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当然,“杀鸡儆猴”也罢,自相矛盾也罢,这其中除了权力任性胡乱作为的因素,可以确定的是,在学校一方,出于“效益最大化”考虑,总之是想尽办法阻止女教师生育,或者至少要按他们的安排“有序生育”。

其实,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以来,类似的奇葩现象已非第一次被曝光。江苏高邮某校,要求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怀孕。在无锡,有医院害怕一个科室内同时有几个护士怀孕,人手调配不过来,规定一年只能有一名护士怀孕,有的护士为怀孕排队一等就是几年。2015年7月,新华社曾披露,河南焦作市山阳区信用联社给单位女工统一制定“生育计划”,要求女工须在单位规定时间内怀孕,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

怀孕不是想怀就怀,也不可能想什么时候怀就什么时候能怀上,这是常识。但类似“排队怀孕”、“按时怀孕”的现象屡屡发生,恐怕除了谴责,咱们还需要分析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尤其,在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背景下,这恐怕已不是一校一地的问题,而是各行各业都将面临的问题。从目前媒体曝光的案例来看,医院、学校、银行等女职工比例较高的单位,往往是出台此类奇葩规定的“重灾区”,而女职工比例低的单位则较少出台此类规定。

就像有媒体从比较客观的立场分析的,多数单位未必是有意侵犯女职工的生育权利,女职工比例较高的单位也有自己的“难处”。比如新闻中的中牟县一中,女教师的比例很高,如果都“扎堆生育”的话,学校正常的教学必然要面临困难。毕竟,生育前后近5个月的产假,这段教学“空窗期”谁来补充?学校各学科间的老师男女比例也不平衡,如果某一学科老师都集中生育,这一学科的课业谁来顶替?一旦因为女教师扎堆生育出现无人上课的局面,恐怕学生家长首先就不干了。至于有人支招,可以临时增加岗位编制,那么,新增编制的财政款项又从哪儿出?这一系列的困难,都是落实教师生育权利绕不开的现实问题。

更进一步讲,新闻中中牟县一中这样的公立高中,作为事业单位,尚有财政兜底和扶持。市场化企业中,想要真正落实女职工的生育权利,无论是企业一方,还是职工一方,面临的“成本”则更大了。生育政策的调整,绝非只是政策开闸这么简单。背后所牵涉到的利益平衡,生育成本的分担,生育权利的保障,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健全的权利保障与完备的福利机制,是每个社会都想达到的理想愿景,但这个愿景想要成为现实,需要庞大的社会资源作为支撑。我们刚刚迈入中等收入国家的门槛,目前的经济发展模式、产业形态都亟需转型,甚至具体到每个人,可能都需面临承受转型时期的“痛感”。这是我们观察和讨论很多社会问题时,无法脱离的现实。从这个意义上说,“排队怀孕”不过是转型时代下,一个小小的荒诞注脚。站在“理想”的制高点,对现实不足展开批评,固然并非难事,但也可能无益于真正改变什么。当务之急,考虑如何建立适当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以尽量降低社会化的生育阻力,或许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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