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人民日报谈罗尔事件:法律应是人性的低保

人民日报 2016-12-06 04:06:07

核心提示:原标题:法律应是人性的低保沸沸扬扬的“罗尔事件”,几经反转之后,当事者将部分微信用户赠予款原路退回至用户零钱包,但事情并没有结束。一部分人继续深挖罗尔的各种历史,吐槽他的求助资

罗尔接受采访

原标题:法律应是人性的低保

沸沸扬扬的“罗尔事件”,几经反转之后,当事者将部分微信用户赠予款原路退回至用户零钱包,但事情并没有结束。一部分人继续深挖罗尔的各种历史,吐槽他的求助资格乃至人品;还有一部分人在收到退款之后,再找到罗尔的另一篇文章,重新打赏给笑笑,很快上限又满了。

很难评判哪一种做法是对的,因为人们接受的是不同的“真相”,而且都有道德上的正确依据。有时候,我们的道德观念具有复杂的内涵,这一方面能够让各种不道德都及时遭受谴责,另一方面则是导致做好事的人要尽量高尚,被帮助的人必须很无辜,这客观上抬高了道德行为的成本,让人们的汹涌爱心潮水无法安静地引向需要的地方。

除了针对道德话题的激烈争论,舆论中自然地出现了要求法律出面来管,要求法律跟上时代变化的呼声。“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句名言人人皆知,但在包括“罗尔事件”在内的不少案例,都是在道德进退维谷之后,才想起来用法律来找底线,而不是先用法律定好空间,剩下的事情交给道德。很多人在国外都填过各种资格申请表,“你是否吸过毒”“你是否有酗酒史”……这样的问题看似简单,但实际上这种预设的条件,是获得相对信任的前提。而且一旦出事后发现有隐瞒,法律就可以严厉地出面解决。

法律确实具有滞后性,但是也有强大的确定性。“罗尔事件”发生后,很多法学专家提供了细致的分析,从慈善法对个人募捐和个人求助的区分,到民法、合同法、刑法对欺诈的定义和处置,可以说,现行的法律其实是够用的,只是我们没有主动加以运用。很多不够规范的个人求助,之所以最后引发了社会信任的阵痛,根本上是因为没有发挥法律的社会行为疫苗作用,没有把“丑话说在头里”,最后还是依靠道德的免疫作用在痛苦地自愈。

发起求助的个人、发布求助的平台,都是有法律责任的。特别是相关平台,作为相对更有能力、更有义务的相关方,应该主动地去适应新法新规的精神。实际上,在慈善法开始实施的9月,国家四个部门还曾推出《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个人为了解决自己或者家庭的困难,在各种平台上发布求助信息时,平台应当在“显著位置向公众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其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各类平台如今都在争抢注意力、使用习惯、用户黏性,对内容提供倾向于从宽。然而,如今公众其实更需要可以简单核实和信任的内容,从而可以傻傻地去爱。即使一时做不到,也可以像《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对信息风险进行必要的提示。看不到这一点,就看不到平台下一步的发展未来。同样,对于各级治理者来说,以传播平台、社会组织为重点,把现有的法律充分用好,也是需要跟上的课题。

我们还是要对自己的道德水平有信心,更应该了解自己的法治进步。电影《烈日灼心》中,警察伊谷春说过:我很喜欢法律。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给道德与法律一个清晰的边界,让法律的归法律,让道德的归道德,很多事情就没那么复杂。当法律分解掉不必要的社会协作成本,道德自会去洗刷人们的内心。

相关报道:
凤凰评论:拿什么宽恕“房要留给儿子”的罗尔
2016-12-05 19:23:15 凤凰评论

原标题:拿什么宽恕“房要留给儿子”的罗尔丨凤凰评论

摘要:不论什么时代,善良的人永远都会有,正如投机诡诈者永远都有。批评罗尔的不当做法,不是担心善心的匮乏,更像是威慑那些利用善心的投机诡诈者。不谈事实,空谈宽容,是对世间善意的不负责任。

文丨敬一山

“罗尔事件”仍没有尘埃落定。在回应为什么不“卖房救女”提问时,罗尔一句“房子是要留给儿子的”,令他再次成为众矢之的。

很多人批判他愚昧,重男轻女,“房子留给儿子,女儿交给网友”。当然也有人呼吁,不要再用言论“虐杀”一个求救的人,主张宽容这个可能自私而且带着儒弱的父亲。

不梳理清楚事实,只进行道德站队,其实毫无意义。相信没有人反对作为一种理念的慈善或宽容,该讨论的是某一个人的某一种言行,该受到怎样的对待。那些批评罗尔的,所针对的只是他的具体言行。不能因为罗尔的女儿确实重病,就把无条件的支持他的任何言行,当做一种慈善和宽容。

在“罗尔事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几个核心事实是:

其一,罗尔发现女儿得了白血病之后,可能的高昂费用确实令他感到恐慌和压力。他以文人的方式想到“卖文”筹钱。他有过纠结,有过羞惭,但慢慢的习惯,在卖文筹钱的道路上,步子越迈越大,文笔越来越娴熟。我曾设想过,如果没有后期的营销行为,罗尔只是安静地写文章,默默地接受打赏,事态的演变会不会有所不同?可惜现实没有如果。

其二,在那篇微信文章《罗一笑,你给我站住》引发轰动之前,罗尔已经写了十几篇和女儿相关的文章。据媒体人王志安技术统计,其所得文章打赏,早就超过医疗支出。但罗尔并没有满足于既得打赏,而是和营销公司合作,进一步扩大筹钱渠道。所以,如果说之前写多篇文章的罗尔,还是一个求救的父亲,那最后阶段的罗尔,已经是一个利用女儿病情来挣钱的父亲。

其三,在舆论高度关注之后,罗尔虽然有过道歉,虽然退还了250多万捐款,但其实一直没说清楚总共到底收到了多少赞赏。他的妻子在接受采访时说过,这些都是罗尔的稿费,是合法所得。不排除罗尔内心也是如此认为。在他们看来,这是写文章的稿费;而在外界看来,这是一种网络募捐。对钱性质的认定不同,也决定了对处置方式的不同看法。

就这些事实来看,罗尔当然有值得同情的地方。他女儿不幸重病,他经历了内心的煎熬和挣扎,他并非一开始就筹划着“带血营销”,而是确实有真情灌输,只不过后来可能是“被钱砸晕了头”,一步步放任事态失控。这世间没有绝对的坏人,罗尔可能还是有“瑕疵”的好人。但既然“瑕疵”存在,我们就不能假装视而不见。

当罗尔以不诚实的方式获得了过多的善款,他所承受的一些网络骂声,就是一种难免的道德纠偏。如果连对不当言行的批评,都被指控舆论暴力,那现实岂不容易变成骗子的天堂。至于放过罗尔的呼吁,更是无的放矢。从配合网络营销、争取打赏,到说出“房子是要留给儿子的”,可以说都是罗尔自身在主导争议。如果他懂得适可而止,在热点很难过夜的网络时代,没几个网友会去揪着他不放。何况,为罗尔辩护的声音一直都在,有人赞赏被退回后,还在执著的想办法捐助他。有人赞赏,有人批评,才能让罗尔活在真实的世界。

总体来看,这不会是又一起郭美美事件。和公权力主导的慈善不同,纯民间的原始形态的互助,源自人心深处的悲悯情怀,不会因为一两次欺骗就灭绝。不论什么时代,善良的人永远都会有,正如投机诡诈者永远都有。批评罗尔的不当做法,不是担心善心的匮乏,更像是威慑那些利用善心的投机诡诈者。不谈事实,空谈宽容,是对世间善意的不负责任。

(凤凰评论原创出品,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必究!)

热门跟帖
去凤凰新闻看更多评论(0)
精彩推荐

去凤凰新闻看『浙江一嫌犯6分钟盗7.2公斤黄金』

正在载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