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赢凯来南京分公司被曝涉嫌非法集资

商旅财经网 2015/12/0409:14 显示图片

  本报讯(记者 高允亮)近年来,一方面国内金融市场经过多年的市场孕育,私募股权基金行业发展如火如荼,新兴金融类公司诸如P2P,PPP,P2G平台等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一方面受国内经济下行、实体经济持续低迷的影响,各类担保公司、投(融)资公司、理财信息资源公司等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呈上升趋势。据《网贷之家》提供的最新数据,目前全国共有p2p平台1300余家,仅今年7月,就新上线99家平台;相关业内人士评价,与非法集资风险相比,经营性风险尚未体现,市场的优胜劣汰还将继续下去,因门槛低、发展快,如该行业得不到及时规范整顿,将给我国的金融秩序带来冲击和危害。行业监管问题也随之凸显在以下几方面:由谁监管?如何监管?如何让投资者与新兴平台公司间实现信息对称?这些都是摆在金融部门与新兴金融公司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年底理财公司跑路高发,本报集中关注理财公司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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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乱象:

  近日,本报记者多次接到市民爆料称:“位于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18号德基广场14楼的华赢凯来的工作人员经常在马路边散发传单,并对路边行人尤为老人宣称:“在华赢凯来投资投资类别分为两类,第一类投资额度为5万,投资期限分3个月,6个月,12个月,年化收益率分别达到11%,12%,13%;第二类投资额度10万,投资期限分为6个月和12个月,年化收益率分别为14%和15%,投资更多的话收益率更高。该公司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在华赢凯来公司的宣传材料首页,记者还看到了醒目的高达16%的投资回报比例的相关宣传文字。

  针对此种现象,本报记者于2015年12月1日来到华赢凯来(南京)公司了解情况,华赢凯来(南京)公司的刘总接待了记者。

  记者:你公司有没有在街头散发传单,宣传贵公司产品?

  刘总:其他公司都是这样做的,我们也在发。

  记者:你公司有没有经过金融主管部门的审核,发放相应金融许可证进行吸收社会资金的行为?

  刘总:这不在我的权限内,证监会银监会(应该)目前尚未有(针对我们这类公司)这方面的规定。我们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记者:你公司有没有宣称在一定期限内向客户承诺给予还本付息或其他形式的一定回报?

  刘总:江苏有近2000家类似公司,都会有类似(还本付息)的宣传,这是宣传需要,实际任何一家公司都不能(保证)承诺。

  思考:

  这类金融公司中的绝大多数成立之初只是在工商部门进行备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至于其从事相对于专业的金融业务,该有哪个部门来监管,以及如何监管,目前尚处于“申报了就管,没有申报就不管”的初级阶段。而此类打着“平台”口号的公司在展业过程中,面对普通的投资者,宣传的重点是高比例的投资回报,对于其所投资的项目的语焉不详,甚至对自己是否有从事吸收公众资金的资质绝口不提,这更加加剧了投资者与平台公司的信息不对称,正应了“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司法小贴士:

  最高法司法解释关于非法集资的四个特征要件,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在高法司法解释里明确了这“四性”: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汇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