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只身勇斗毒贩 身中多刀壮烈牺牲

新快报 2016/08/1303:38 显示图片

原标题:民警只身勇斗毒贩 身中多刀壮烈牺牲

日期:[2016-08-13] 版次:[A07] 版名:[世相] 字体:【大中小】

江门民警刘永超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姚立娟报道 昨日上午,刘永超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追授仪式在江门市公安局举行,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江门市公安局、台山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刘永超家属和江门全市公安民警代表等百余人参加。

刘永超,男,汉族,广东台山人,1972年7月2日出生,中共党员,二级警督,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台山市公安局大江派出所办事员、科员、副所长,冲蒌派出所副所长,深井派出所、南门派出所教导员。2014年12月5日,刘永超带领民警在辖区内抓捕目标贩毒嫌疑人朱典华时,遭受持刀行凶,刘永超只身英勇搏斗,被刺中多刀,身负重伤,并被水管和瓦罐击伤头部致重伤,经送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英勇牺牲,献出了年仅42岁的宝贵生命。

2015年,在中宣部、中央文明委和公安部联合组织的评选活动中,刘永超曾被评为“全国最美十佳基层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