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邻避效应”的他国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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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化解“邻避效应”的他国镜鉴
在杭州余杭等地由垃圾焚烧项目引起的聚集事件中,一个词频频出现在媒体报道中——“邻避效应”。
“邻避效应”,对应的英文短语是“NIMBY”,而后者是“别在我的后院中”(Not in my backyard)的缩写。这些“邻避”居民的态度通常是:认可兴建大型垃圾填埋场、飞机场、高速公路等公共设施的必要性,却不接受这些设施修建在自己家门口。
如何化解“邻避效应”,也就成了一些重大工程实施前不得不考虑的问题。1990年,美国总结出一套设施建造应遵循的规章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就是在确保相关设施符合环保规定的基础上,鼓励把选址的权力交给社区民众,由他们自己去衡量设施设置带来的利弊得失,从而决定是否接受设施建造。美国人的问题,日本人、韩国人同样碰到过。
日本的方法在于推动科技进步。韩国则努力从立法方面来规范处理,避免项目开建后引发外界反弹。1997年,韩国发布《促进区域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法》,通过法律严格规定了兴建项目的流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韩国垃圾焚烧发电厂还会专门聘请居民代表、议会成员以及专家组成“居民支持顾问团”,选择专业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调查,确定“环境影响范围”,并对焚烧厂围墙外300米范围内的居民实行相关优惠和补贴,比如用电优惠。这样,垃圾焚烧场周围的房价反而升高,当地民众也对相关项目持认同态度。
“邻避效应”并不是洪水猛兽。借用他山之石,对影响公众利益的项目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信息公开、严格监管,并给予合理补偿,对“邻避”思维“疏”而非“堵”,当可破解这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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