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落实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2014-06-16 03:29 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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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打通落实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日前,成都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明确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方针,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为重点,加快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两个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各级党委和纪检机构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成都区(市)县积极行动,制定措施打通落实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做好率先垂范抓好正风肃纪,以实际行动检验“两个责任”的落实成效。

锦江区委书记周思源:

103个社区设立纪委纪检组织 实现街道、社区“全覆盖”

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锦江区采取了哪些措施和行动?锦江区委书记周思源介绍,今年锦江区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分工确定为6大项81小项,逐项明确牵头区领导和责任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签字背书、责任承诺和任务交办。与此同时,区委正研究制定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工作措施,对主体责任的内容、要求和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让各级党委(党组)清清楚楚知道落实主体责任怎么干、干什么,打通落实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双流县委书记高志坚:

推行“四定四变” 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抓各级党委(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双流县委书记高志坚介绍,该县通过推行“四定四变”,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首先定主体,变“单一推进”为“分层落实”。县委突出抓好分级分层述责述廉,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部门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和县属国有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向纪委全会、纪委常委会和干部群众述责述廉,倒逼各级党委(组)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以此改变党风廉政建设由县纪委“打主力”“跑前锋”的单一工作模式。

二是定方式,变“阶段性抓”为“常态化抓”。坚持定期部署与不定期研究相结合,县委常委会每月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通报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明晰工作思路。

三是定重点,变“常规推动”为“问题导向”。双流县委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中心工作统一谋划,比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部署,严肃查办“四风”问题,对5起上班不履职、值班不到岗、执行不力等顶风违纪行为进行了查处,问责处理干部14人,连续点名道姓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

四是定责任,变“结果考核”为“全程考核”。要求县纪委牵头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形成专报报县委常委会,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通报,并约谈问责单位主要负责人。目前,已对1个国有公司和3个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金堂县委书记金城:

已严肃处理3名“违规、超标准购买公务车”领导干部

“县委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金堂县委书记金城介绍,具体工作中,金堂首先突出坚强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县委常委会坚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其次,注重率先垂范。加大干部考核评价中“德”和“廉”的权重,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个人家庭财产查询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交流提拔廉政审查、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

在正风肃纪工作中,实行文件和会议限额管理制度、“无会周”制度,强化通报提醒和目标考核,减少开会、减少发文;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肃查处了4起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件,对3名“违规、超标准购买公务车”的领导干部、1名违规借用企业车辆的中层干部给予严肃处理。

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金堂在全县设立29个双派驻机构、20个单派驻机构、2个派出机构、2个县级部门纪委和9个内设监察室,对22个不具备独立人事、财政管理权的单位和县属平台公司,明确纪检监察工作由派驻机构归口管理。与此同时,严格执行“两为主”,派驻机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坚持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41名纪检组长及时到岗。

相关预告

市建委党组书记今日做客“廉洁成都”

今日上午10:00,“廉洁成都”网站将邀请市建委党组书记张正红、市纪委派驻市建委纪检组长林祖翔,走进演播厅,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全面推进城乡建设提供坚强保障”进行在线访谈,感兴趣的市民可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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