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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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伙计”简史

肖伊绯 职业作家,独立学者,已出版《在高卢的秋天穿行》、《民国达人录》等十余部作品。
经常在一些北方方言小品中,听到“伙计”一词,好像类似于“兄弟”、“朋友”之类的招呼语。后来看一些明清小说时,常看到一些诸如像“店家”、“小二”、“伙计”、“堂倌”等之类的和旅店餐馆行业相关的专业人员招呼语,好像留到现在仍然能听到的日常用语,却只有“伙计”一词了。
据说在粤语方言地区,目前仍有顾客在餐馆里以“伙计”来称呼男性侍应,不过仅限在小饭馆或大排档使用。此外,听一些南方的朋友说,服务行业或小型企业的老板,也可以把雇员称为“伙计”。南北各地对“伙计”一词的不同理解,似乎也并不妨碍我们对“伙计”这个词用于男性之间的亲切招呼作用。一句“伙计”,好像是两个男人之间比较粗犷的联络方式。
然而,从目前能看到的最早的正式文献里,有明确提到“伙计”一词的文献似乎并不把“伙计”这个名词作为一个普通的招呼语。在台湾的故宫博物院里收藏有一份江苏巡抚上呈给乾隆皇帝的奏折,折子上写有一句话,“魏元章又自出资本在陕西苏州往来生理,俱系伙计侄孙魏贵代办。”——这里的“伙计”,便不再仅仅是打个招呼那么简单了,这里是和商业运营有关了;这里的“伙计”,就是合伙人的意思了。
据专家考证,在清代合伙做生意的商家,除掌柜外,其他营运人也称伙计。像上面那个乾隆年间的奏折中提到的魏元章,他实际上是董事长,是最大的股东。他还有两个侄孙,其中魏良弼是全权代表他进行整体营运,被称作“掌柜”,类似于CEO;而魏贵再代其进行具体的业务经营,被称作“伙计”,类似于总经理。这两个侄孙,都以自己在魏氏家族中的资产作了抵押,凭借这份资产顶了一部分股资,是名正言顺而且非常重要的合伙人。可见,“伙计”一词还有真金白银的商业意义哩。
又据《清高宗实录》记载,山西右玉县人贾有库说:“乾隆十二年,与王厚、郭尧各出本银,做‘三义号’绸缎杂货买卖。十八年,孝义县人武积贮亦出本入伙。后因王厚、郭尧病故,只小人掌柜。小的归化城与阿克苏、乌鲁木齐之新城、旧城共有‘三义号’铺四处,又有伊犁发货寓所一处,各有伙计在彼管事。”贾有库是掌柜,其他人是伙计。在这里,“伙计”的含义又有了变化,并不特指某一个人,而是泛指经营业务的人,并非专指合伙人的意思。这个在新疆伊犁的绸缎庄,有一大帮跟着贾老板跑业务的“伙计”,这些“伙计”是接近于我们现在南方人的含义的。
其实,早在清代的商业团体中,在独资、合伙、合股形式中,共同经营人都称“伙计”,伙计分钱股、身股两种,前面提到的合伙经营的魏氏两侄孙就是钱股伙计。另外还有雇用伙计,前面提到的“三义号”绸缎庄的伙计们就是雇用伙计,不参与分利,每年或月领取的薪资是固定的。除伙计之外,有的商人还雇工,或买仆人帮工。帮工有暂时雇用的性质,地位是远远低于伙计的。
可见,“伙计”一词的商业含义原本浓厚,如果用现代方式来解释,“伙计”就是指高至CEO、总经理,低至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可以在公司内部占有一定股份,至少也在公司内占有正式编制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伙计”,原来很不简单哩。
“伙计”们,咱都加把劲,争取做一回高级“伙计”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