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太监与宫女的奇特对食文化

2015-12-30 13:00 中外美食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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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食”通常是宫廷太监与宫女或者是同性恋的宫女,为排遣寂寞和感情寄托,在一起吃饭。南宋中兴四将的张俊,在献食高宗皇帝的御宴食单上,其公开“对食”的现象,这在我国历史上是首次出现。虽然史籍没有留下具体的描述,但说明御宴“对食”的出现,生存时间并不长。

  从御宴“对食十盏二十分”分析,共有莲花鸭签、茧儿羹、三珍脍、南炒鳝、水母脍、鹌子羹、鱼脍、三脆羹、洗手蟹、炸肚。除了“莲花鸭签”外,基本上都是高宗皇帝十五盏下酒菜里的内容。“茧儿羹”缺了“二色”,“鱼脍”没有说明具体哪一种鱼,稍稍有些随意,其数量和品种都显示“对食”的规格低于主桌十五盏下酒菜。“对食十盏二十分”四十人用餐,在这之中,二十对男女多为官妓和大辽使者等皇帝钦点的贵客。

  早在唐代,达官贵胄的奢靡之风已经把“三陪(陪唱、陪吃、陪睡)”引进了宴饮之中。例如新进士们挟妓宴游的“曲江之会”(皇帝参加的科举宴),一直是古代文人墨士艳羡不已的风流佳话。“曲江之会”中那些少年及第的新进士,意气骄奢,又极易赢得诸妓的青眼,“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他们作为未来的特权阶层,已经享有官妓的侍奉。在唐代,男女性事很开放,皇帝参加的曲江宴,包括之后逐渐形成“科举四宴”,鹿鸣宴、琼林宴、鹰扬宴、会武宴等,都有内容详实的记载,但绝无“对食”这样私密性很强的内容披露。

  说起我国的官营娼妓业,人们会异口同声地指向春秋时齐国国君齐桓公,因为是他发明了“官营娼妓”。这些官营娼妓是由国家统一配给供养的,官方并不通过他们以盈利为目的。从此,官营娼妓的传统在中国持续了约两千年之久。

  在唐代,官营娼妓分两种类型,“宫妓”与“官妓”。两者的区别前者供天子独自享用,后者则为各级文武官员服务。宫妓主要是提供音乐舞蹈曲艺等以娱天子,当然也有“赐”群臣同乐之时。官妓除了以艺、佐酒助兴外,最常见的是以“色”服务于官员。这一官营娼妓制度一直延续到两宋。明清史专家邓之诚《骨董琐记》著述:“宋太宗灭北汉,夺其妇女随营,是为营妓之始。后复设宫妓,以给事州郡官幕不携眷者。”南宋时,临安御街各巷子“瓦舍(妓院)”众多,吴自牧在《梦粱录》记载:“瓦舍者……不知始于何时。……今贵家子弟郎君,因此荡游破坏,尤甚于汴都。杭城之瓦舍,城内外不下十七处。”据杭州南宋御街二十三坊的老人,从上一辈口口相传的故事中回忆:瓦舍最著名首推安桥的北瓦,其次还有菜市桥、候潮门的瓦子,这些地方几乎每天观众爆满,座无虚席。北瓦设有十三个勾栏(用于临时演出的场地)。这里每天上演说话、傀儡、杂技、戏影等数十种伎艺,周边还有小卖部和喝酒之处。当时,临安城内隶属内司管辖的瓦舍就有五处,即清冷桥熙春楼前的南瓦,市西坊内三桥巷的大瓦(有名上瓦),众安桥南羊棚前北瓦(有名下瓦),盐桥东蒲桥东的蒲桥瓦(又称东瓦),市南坊北三元楼前的中瓦。隶属殿前司管辖的城外瓦舍有十八处,可以想见当时杭州城内外瓦舍分布均匀,属于城市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宋代市井酒肆,大多以妓女陪客侑酒招揽客人。宋人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二,记北宋首都汴京(今河南开封)酒楼盛况云:“凡京师酒楼……南北天井两廊皆小阁子,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周密《武林旧事》记载有南宋杭州城“和乐楼”等十一座官营酒楼用官妓陪客:每库(酒楼)设官妓数十人……饮客登楼,则以名牌点唤侑樽,谓之“点花牌”。……然名娼皆深藏邃阁,未易招呼。而“熙春楼”等十八家“市楼之表表者”(私营酒家之有名者)则用私妓侑酒:每处各有私名妓数十辈,皆时妆玄服,巧笑争妍。夏月茉莉盈头,春满绮陌,凭槛招邀,谓之“卖客”。

  官妓原则上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政府对她们实行某种供给制,即所谓“官给衣粮”。各地官妓只须为官府执役即可,并无赢利的压力。她们“给事州郡官幕不携眷者”献身是一种义务,一般是不收费的。但官吏仍会送些“缠头之费”,这个潜规则对她们来讲很重要。

  南宋御筵,歌舞升平,各路伶人相继上场,拿出看家绝活一展身手,以博得达官贵胄的青睐。通常御筵皇帝还会钦点外国使团和全国各地进京办事的官员参加,这些招待对象能否成为“对食”的参与者,成为明星(伶人)特殊交流的对象,那就仁者见智了。盛唐时期的御筵、科举宴上,官妓们陪唱、陪吃、陪睡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南宋御宴发明专门的“对食”,显然就更具私密性和饮食服务的倾向。

  南宋御宴的“对食”记载,唯独被周密收入《武林旧事》,这恐怕是宋高宗时期一段独有的内容,它随着这个时代的结束而消亡。

  文/王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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