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原副司长魏鹏远被判死缓 受贿超2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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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审画面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一审被判死缓
2016年10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魏鹏远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魏鹏远先后利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煤炭项目审核、专家评审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0911317亿元;魏鹏远还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魏鹏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魏鹏远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其中,魏鹏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魏鹏远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延伸阅读:
数赃款烧坏点钞机的“亿元司长”案有“内鬼”?
对魏鹏远的制裁,至少迟到了半年。
近日,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的32个被巡视单位,正在分批发布巡视整改报告。“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国家能源局党组的巡视整改报告,披露了一个跟“亿元司长”魏鹏远有关的重要信息。
在巡视整改报告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两个责任’缺位问题”的整改措施章节,国家能源局党组提到:对收到的反映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严重违纪线索仅作暂存处理,6个月后魏被采取司法措施问题,重点抓好“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做好分类处置”等整改工作。
这意味着,魏鹏远的问题线索早已反映到国家能源局,可是有人把线索“暂存”暂不处理,导致魏鹏远得到庇护,司法机关的制裁至少迟到了半年。
“政事儿”注意到,魏鹏远与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齐名”,都被视为“小官巨贪”的典型,魏被称为“亿元司长”,马则被称为“亿元水官”。
据报道,办案人员从魏鹏远家中搜出现金2.3亿元,重1.15吨,不得不现场“征调”16台点钞机,结果当场烧坏了4台。这一点得到了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的证实。徐进辉在一次发布会上说,检察机关从魏鹏远家中搜出现金2亿多元,魏因此创造了一个纪录——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去年12月29日,魏鹏远被押上审判席,检方指控,其受贿金额2.1亿余元,另有1.3亿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这相当于魏鹏远的涉案金额达3.4亿余元。
3.4亿余元是什么概念呢?如果用百元钞平铺开来,3.4亿可以平铺5个半标准足球场;一张一张摞起来则有120多个姚明那么高,相当于3个33层的大厦。就是这样一名巨贪,问题线索居然被“暂存”,谁在“帮助”他?
“政事儿”发现,官方没有通报魏鹏远被调查的具体时间。魏鹏远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身份最后一次亮相,是在2014年1月10日,来到兖矿集团下辖的济三矿调研。有媒体曝称,魏鹏远2014年4月被带走。从国家能源局“严重违纪线索仅作暂存处理,6个月后魏被采取司法措施”的表述推断,国家能源局极有可能在2013年上半年就收到了关于魏鹏远的举报线索。
2013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发生了一件大事,前局长刘铁男先陷入实名举报风波,再被免职,2013年5月12日新华社报道说,刘铁男正接受调查。
那么魏鹏远的问题线索是因为这个“大事”,有人因为“疏忽”所以暂存,还是故意为之,试图“帮助”魏鹏远逃避制裁呢?
“政事儿”注意到,这并不是魏鹏远第一次逃避制裁。
2014年6月,《中国青年报》刊发了一篇署名王安的文章《差点和魏鹏远同吃牢饭》,作者自称跟魏鹏远是煤炭部北京规划设计院的同事,其中提到“如今魏鹏远出事了,他嫖娼的旧事被抖落出来嚼巴”。
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能源产业经济报《中国能源报》也报道说,魏鹏远是1996年左右进入国家计委的,2000年以前魏鹏远因为嫖娼被抓,被当时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一位领导保下,“魏鹏远一直被控制使用,2009年左右才入党,副司长享受正处级待遇可能也与此有关。”
这名保下魏鹏远的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领导是谁呢?“政事儿”发现,国家能源局“腐败窝案”中的原副局长许永盛(2014年5月23日被立案侦查)与核电司原司长郝卫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原司长王骏、电力司原副司长梁波都出身于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2000年之前都曾在该司任职,许永盛时任司长。
许永盛
官方没有披露魏鹏远的具体履历,不过透露2000年时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这表明,2000年以前在国家计委基础产业司工作时,魏鹏远是许永盛的下级,两人共事最起码有18年。而许永盛被曝获刘铁男器重,刘铁男曾破格提拔他担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说了这么多,究竟是谁出于什么原因,暂存了魏鹏远的问题线索,这还有待于官方的权威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媒体报道显示,魏鹏远、许永盛、郝卫平、梁波案都是检方或公安机关直接采取监视居住等措施,纪检部门没有介入。
令人欣慰的是,即便是有人故意为之,魏鹏远仍旧被押上审判席,去年底庭审时,他原来乌黑的头发已两鬓斑白,法庭辩论阶段虽然没有对检方指控提出异议,可他仍辩解说,其犯罪行为没有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
最后陈述时,魏鹏远认罪服法,服从判决,“站在法庭上,我既惭愧又后悔,愧悔交加。作为党员,没有为党尽忠,没有为党争脸;作为父亲,没有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愧对孩子。后悔没有珍惜稳定的工作,小康的生活。后悔一次又一次受贪欲的支配,而不自制。钱财没让我心安理得,反而让我罪孽深重。从被抓至今,我一直在既愧又悔中度过”。
新京报记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