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男孩在增城街头偷开大巴!走了“荔枝姐”又来了“巴士弟”

2017-07-02 03:04 新快报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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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十岁男孩在增城街头偷开大巴!走了“荔枝姐”又来了“巴士弟”

最近增城真是火得不得了啦!

刚走了“荔枝姐”

又来了“巴士弟”……

这两天

这位“老司机”刷爆增城人的朋友圈

昨日下午2时许

有街坊报料

一名疑似9岁小孩开着大巴从某客运站驶出

由夏街大道往荔新公路开去

身边没有任何人

市民拍摄的现场视频

☟☟☟

路人看到这一幕

纷纷停(pa)车(de)避(yao)让(si)



约下午3时,这位“老司机”最终在华商学院被交警拦下。

毕竟是小孩啊

车被截停后

小男孩一下就哭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记者从增城公安部门获悉,6月30日14时13分,增城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孩驾驶一客运车辆在增城区荔城街荔新公路行驶。接报后,增城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查找和拦截。

14时44分,警方在荔新公路将该车辆拦停,并将车上男孩控制,车上无其他人员,其间未引发交通事故和拥堵。

目前,警方已将该男孩带回派出所,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

今天,涉事广州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发布了情况报告:

2017年6月30日13时47分,我司停放在南山汽车停车场的一辆粤AW5388号牌客车,被一名约10岁的小孩偷盗并驶出停车场。期间被盗车辆行驶广汕公路及荔新公路路段,最终该车于当天14时32分在荔新公路华商学院门口右侧被公安成功拦截(无市民受伤)。目前盗车小孩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据有关消息得知,盗车小孩为一名偷车及盗窃惯犯,曾多次因盗窃手机、钱包等行为被移送至公安机关。

小孩是怎么拿到车钥匙的?

涉事汽运公司表示

考虑到停车场的消防安全

公司要求驾驶员停放车辆后

必须将车钥匙留在车内

加上当班的保安人员

未能及时发现被开走的车辆

这才有了这一出闹剧!

相关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另外,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最低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有哪些危害?

(一)严重恶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由于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交通安全知识极度贫乏,根本谈不上对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遵守,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横冲直撞”,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恶化了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对正常通行的交通参与人生命、财产构成严重的威胁。

(二)极易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样,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驾驶技能培训,既不懂交规,又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

(三)严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

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意识都还不能完全控制,易冲动开斗气车、易飙车,对行车中的危险预计不足,缺乏处理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法律法规意识淡漠,一旦交通肇事后,往往会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严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

(四)被侵害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死亡后,由于其无证驾驶行为,被侵害人将难以得到机动车保险救济。如果未成年人本人及监护人经济比较困难,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五)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学习成长的重要阶段,其一旦玩车成隐,往往会挖空心思想着怎样去驾驶车辆,花费了宝贵的时间,荒废了学业,导致课堂上不专心听课,学习成绩下降。一旦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对其心理也会造成极坏的影响。更有甚者为了能过上车瘾,年纪轻轻便学坏,不惜以身试法去进行盗窃车辆的违法行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从而走上岐途。

此次事件所幸处理及时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各位家长也应该引以为戒

监管好家里的小孩

避免发生类似事件

来源:增城社区报(zengchengsqb)、今日一线(grt_jryx)

责任编辑人:凤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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