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中的湖南风云(2)引发危机的十大事件|独家

2018-09-20 14:43 凤凰网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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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示】

1898年的春夏之时,陈宝箴领导的湖南新政已进行两年,朝廷的改革主号角也即将吹响。可恰在这时,湖南的守旧势力却向新政发起了攻击。导火线是时务学堂和《湘报》,有一个从学术思想论争到政治打拼构陷的愈演愈烈的演变发展过程。起先,是长沙学者叶德辉连连向改革派唱对台戏,农历四月份以后,原本很配合改革的学界领袖、国子监祭酒王先谦,态度也开始发生变化。一场危机即将发生。凤凰网独家刊发著名文史学者、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研究员刘梦溪先生的宏文《湖南新政在戊戌之年的机遇与挫折》,为您还原120年前湖南改革的历史现场,解析一代精英归于幻灭的前因后果。(作者:刘梦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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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溪,著名文史学者,中国艺术研究院终身研究员,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

有十件重大事项,成为了引发戊戌年湖南新政危机变化的重要契机。

第一件事,时务学堂总教习(梁启超)和分教习写的抨击专制政体、提倡民权革命的课堂批语、日记批语及课堂答问,在年假之后流传到社会上,为攻击新政提供了口实。这是使得湖南两派势力爆发尖锐冲突的重要原因。

第二件事,《湘报》第三号、第十二号、第二十四号连载樊锥的《开诚篇》1,引起湘省守旧人士的一片反对声。樊锥字春渠,湖南邵阳人,生于同治壬申(1872年),家贫而有奇气,十三岁已粗通群经诸子,“意气抗厉,不可一世”。自署楹联作:“顶天立地三间屋,绝后空前一个人。”高标如此。获学政江标赏识,选为光绪丁酉(1897年)科拔贡。《湘报》连载其《开诚篇》时,年仅二十六岁。主要是《开诚篇》中下述一些言论遭致剧烈反弹。其一则曰:对于那些置国家危亡于不顾,而一味阻挠新学新政者,“今宜上至百寮,下至群丑,俱如此类,网罗净尽,聚之一室,幽而闭之,使其不见日月,不与覆载,不与理乱,不干是非,以遂其老杨之怀,蝮蛇之性”。其二曰:“愿吾皇操五寸之管,半池之墨,不问于人,不谋于众,下一纸诏书,断断必行,曰今事已至此,危迫已极,虽有目前,抑无所用。与其肢剖节解,寸寸与人,税何所,蹑天无路,不如趁其未烂,公之天下。朕其已矣,宗庙可质,支那父老,或其谅我。”其三曰:“一切繁礼细故,猥尊鄙贵,文武名场,恶例劣范,诠选档冊,谬条乱章,大政鸿法,普宪均律,四民学校,风情土俗,一革从前,搜索无剩,唯泰西者是效。用孔子纪年,除拜跪繁节,以与彼见而道群。”其四曰:“行平等平权之义”,“人人平等,权权平等”,等等。

平心而论,这些言论置之当时的历史环境,无论如何未免有些过激,因此引起守旧人士的舆论大哗亦不足怪。

第三件事,《湘报》第二十号发表易鼐的《中国宜以弱为强说》,提出使中国富强的四点主张:1.“改法以同法”(“西法与中法相参也”);2.“通教以绵教”(“西教与中教并行也”);3.“屈尊以保尊”(“民权与君权两重也”);4.“合种以留种”(“黄人与白人互婚也”)2。这些观点在当时可谓石破天惊,立即舆论大哗,成为一个事件。即使是改革的先进黄遵宪也大有“骇俗”之感,明确表示改革应该用渐进法,报刊文章以不要太激烈为好3。

第四件事,湖广总督张之洞看到易鼐的文章之后,直接出面干预,发电牍给巡抚陈宝箴和按察使黄遵宪,要求“设法更正”:

张之洞

湘中人才极盛,进学极猛。年来风气大开,实为他省所不及。惟人才好奇,似亦间有流弊。《湘学报》中可议处已时有之,至近日新出《湘报》,其偏尤甚。近见刊有易鼐议论一篇,直是十分悖谬,见者人人骇怒。公政务殷繁,想未寓目。请速检查一阅,便知其谬。此等文字,远近煽播,必致匪人邪士,倡为乱阶。且海内哗然,有识之士,必将起而指摘弹击,亟宜谕导阻止,设法更正。公主持全湘,励精图治,忠国安民,海内仰望。事关学术人心,不敢不以奉闻。尤祈切嘱公度,随时留心救正。4

因张南皮一向欣赏陈宝箴的才干流品,且自身也是新政的支持者,故措辞尚委婉,不无护持之意。但对湖南巡抚而言,已是不能无所更张的时候了。

陈宝箴给张之洞的回电是这样写的:“奉洽电,眷爱勤至,感佩歉疚,匪可言喻。前睹易鼐所刻论,骇愕汗下,亟告秉三收回,复嘱其著论救正。此外所刻亦常有矫激,迭经切实劝戒,近来始无大谬。然终虑难尽合辙,因嘱公度商令此后删去报首议论,但采录古今有关世道名言,效陈诗讽谏之旨。公度抱恙,尚未遽行。兹得钧电,当切嘱公度,极力维持,仰副盛指。”5虽仍在回护,却不无妥协之意。

张之洞的电牍是戊戌年闰三月二十一日所发,陈宝箴的回电在闰三月二十三日。同一时间张之洞还给湖南学政徐仁铸发一电文,主要是宣布改变以前的一项决定,从此以后湖北方面不再订阅《湘报》和《湘学报》。该电文写道:“去岁驺从过鄂时,鄙人力言《湘学报》多有不妥,恐于学术人心有妨,阁下主持风教,务请力杜流弊,承台端允许,谓到彼后必加匡正。嗣奉来函复云某君已经力劝等语,是以遵命代为传播,转发通省书院。息壤在彼,尚可覆按。乃近日由长沙寄来《湘学报》两次,其中奇怪议论较去年更甚,或推尊摩西,或主张民权,或以公法比《春秋》。鄙人愚陋,窃所未解。或系阁下未经寓目耶?此间士林,见者啧有烦言,以后实不敢代为传播矣。所有以前报资已饬善后局发给,以后请饬即日截止,毋庸续寄。另将《湘学报》不妥之处签出,寄呈察阅。学术既不敢苟同,士论亦不敢强拂。伏祈鉴谅。”6可以想见,张之洞发出的如此严厉的批评以及采取的断然举措,对湖南新政和各派势力的消长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第五件事,陈宝箴深感新政推行所遇阻力之大,不只是湖南,来自朝廷中的阻力更令人担忧。这一时期竟然发生其所上条陈为人所阻之事,还有的电奏被删改。而德占胶州、日据旅大、英觑长江、法窥两广的瓜分之势已成。戊戌年的三月初三日,熊希龄、谭嗣同与“右帅”谈至深夜,语及此一类内外忧患之事,使得“右帅痛哭”7。故前一天(三月初一)时务学堂一百多名招考诸生会聚南学会讲堂,陈宝箴也因“齿痛不来”8。可见新政的领导者此时所受到的压力之大。

陈宝箴世家

第六件事,戊戌年闰三月下旬左右,湖南守旧势力纠集多人,联名写信给京中湘籍官员,诬称陈宝箴紊乱旧章、不守祖宗成法、将来可能有不轨之事,因此要求事先预防。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初六日的《国闻报》率先以《湘抚被劾》为题,披露了这条消息,其中写道:

湖南士民向来勇于守旧,故中国通商数十年,而洋人之车辙马迹于湘省独稀,即一切泰西利国新法,亦丝毫不能举行。自陈右铭中丞莅湘以后,一意以开化风气为先务,凡延见僚属绅商,无不剀切晓谕,因而如电报、轮舟、铁路、矿务、学堂、报馆诸事,得以先后举行。湖南士绅固不乏明体达用与中丞气求声应之人,而其中之守旧者,虽面从而心滋不悦,于是纠集多人,联名函告京中湖南同乡官,谓陈右帅紊乱旧章、不守祖宗成法,恐将来有不轨情事,不能不先事豫防。信中之语,并牵连署臬司黄公度廉访。湖南京官得信后,即敦请徐寿蘅总宪据情揭参。想朝廷明镜高悬,若右帅者,真今日督抚中忠荩爱国勇于任事之人,必不为此等谤言所惑也。9

试想这是何等严重的事态,说是“必不为此等谤言所惑”,真正临到自己身上,处之泰然也难。“紊乱旧章、不守祖宗成法”的指责,在当时那样的变革时代,还算不了什么;但“恐将来有不轨情事”的诬告,则是一个可致人于死地的大罪名。这无疑是说陈宝箴有谋反的企图,所以才需要预防在先。光绪皇帝信不信是一回事,但此举会给一心一意推行新政的陈宝箴以巨大的打击,造成心理影响,应不成问题。四月十一日皮锡瑞日记:“出辞行,见右帅……以外间谣言上弹章事闻,右帅云亦闻之而不得其实,亦题中应有之义,右帅亦知无大碍,不过封报馆而已。”10态度泰然冷静,但深知事态的严重性。徐寿蘅的参奏我们无缘见到,但一个月以后监察御史黄均隆的参奏,已经递到光绪皇帝的手里。

第七件事,光绪二十四年戊戌(1898年)四月二十五日,掌陕西道监察御史黄均隆上了一道全面弹劾陈宝箴的奏折,由于此折对研究湖南新政在戊戌之年所遇到的挫折极为重要,现将全文抄录如下:

掌陕西道监察御史臣黄均隆跪奏,为抚臣讲求时务,有名无实,请旨饬令核实办理,以杜横议而解糜费,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湖南巡抚陈宝箴莅任之初,颇孚众望,以该抚前在湖南候补年久,号为清廉。此次抚临是邦,咸以为练兵筹饷,察吏安民,在在必求核实,不徒为粉饰铺张之举。不意近年以来,学行西学,徒务虚名,毫无实际,其资人口实,有不能为该抚讳者。查该抚设立时务学堂,自应择师授徒,将器械操防及一切有用之举,切实讲求。乃聘请广东举人梁启超为总教习。梁启超者,曾在上海刊刻《时务报》,力倡民主议院之说者也。该抚称其品端识卓,学通中西,延聘来湘恣其横议。湘中人士,尤而效之,至有倡为改正朔、易服色之言,刊报传播,骇人听闻。

又改建南学会,以为议院之权舆,每逢会讲,令翰林院庶吉士熊希龄,摇铃警众,前国子监祭酒王先谦、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等,登坛宣讲。该抚按照七日礼拜之期,从旁坐听,与平人起立,准时刻到,时熊希龄复摇铃止讲。凡此皆无裨于实用,资人以口实者是也。

又听用盐法道黄遵宪之言,于城内设保卫局,雇佣巡丁巡查街道,刊刻章程四十余条。自总会会办以至巡丁四百余人,月支公费四千数百元,而房屋伙食及一切杂用,尚不在内。通盘计算,每年约需十万元,费无所出,拟摊派各铺案及各住户,其为扰累,已可概见。且巡丁沿街站立,执棒弹压,既不足御外侮,又不能清内奸,岁糜巨款,于国何益。

黄遵宪

伏思沿海各行省,俱与外洋交涉,或设制造商务等局以收利权,或延教习招生徒以资讲肆,未闻不求实际,徒事虚誉,如湖南之甚者。相应请旨饬下湖南巡抚,另择实事求是之人,主持时务学堂,勿腾口说而乱是非,勿袭皮毛而忌实用,务求有用之学,以作富强之基。散南学会以息横议,撤保卫局以省虚糜,庶士习民风,不致嚣张决裂,则杜渐防微,所系良非浅显矣。是否有当,谨恭折具陈,伏祈皇上圣鉴。谨奏。11

黄均隆是湖南籍的言官,他扮演了与义宁父子誓为死敌的角色,直到秋八月戊戌政变发生,多封参奏陈宝箴的弹章,均出自此人的手笔。这封奏章口气虽较缓,但充满了诬枉之词。要说务实、讲求有用之学,还有比陈宝箴更务实更提倡实学的?所谓“虚糜”云云,不过是一种借口,真正目的是希望解散南学会,撤销保卫局,停止湖南新政。

第八件事,戊戌年闰三月二十日,湖南省抚宪官课的试题仍为八股时文的试题,此举让改革派人士大失所望。皮锡瑞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抚宪官课,昨已与节吾、伯严说明,不知何以仍出时文?城南分六门,而岳麓、求忠无之,只有湖南水利、湖南险要策,此乃数百年陈腐之物,不知何以至此。观诗题,似节吾所拟。不知此等题出自何人?令守旧者鼓舞欢欣,维新者扼腕太息!如此办法,必无振起之望(时)。时文八股既送崇祯,必再送我觉罗氏无疑矣。”14节吾即欧阳中鹄,伯严是陈三立,皮锡瑞头一天向节吾、伯严所作的说明,日记中也有记载,他说宁可出四书题,也不要出时文题。但欧阳节吾说:“变科举事,香帅未回电,恐因子中进士,又袒护时文,奈何?”12

关于变科举、废除八股时文,是晚清改革潮流中众目所瞩的问题,就此事陈宝箴和张之洞有过多次讨论,最后在戊戌年五月十六日两人联名上《妥议科举新章折》,提出头场考中学经济(包括中国史事、国朝政治等),二场考西学经济(包括五洲各国之地理、学校、财赋、兵制、商务、刑律及格致、制造、声光化电等),三场考四书义和五经义,而废除八股时文和小楷书法13。这些内容,是二人在闰三月初十、十二日的互电中就已经定下来的,此前还经过张之洞和陈三立的面商14。陈宝箴在闰三月十一的南学会演讲中,也申明此义15。可是闰三月二十的湖南官课考试的试题却仍然是八股试题,不能不令谭嗣同等改革精英们震惊而沮丧。谭嗣同为此给欧阳中鹄写了两封信。

第一封

夫子大人函丈:晨奉赐谕谨悉。外间浮言,何所蔑有?嗣同等一闻此等语,即为力辩,然却未究其何所指也(出题事极动公愤,其余谣言虽多,殆不足道)。批何卷事,外间绝无所闻,可决其不为此。总之,衔之深者不止一人(凡新党无不如此,其中有极冤者,剖白几至舌敝唇焦),谤之丛者不止一事(牵涉赈事,新旧两党皆然),此嗣同所以不能不欲有所陈也。然事既过往,亦不欲遍述,第言其大略而已。此复,即颂福安!受业谭嗣同谨禀,初六日。16

第二封

夫子大人函丈:顷又接赐书,极论出题之事,此中别有曲折,今一并陈之,亦即前书所谓中有极冤者也。当在南学会议此事时,适请诸友入会,到者数十人,群属耳目焉。及闻经鹿门诸公再三乞请,而后允许不出时文题,即已有不悦者。又恰于后数日(在出题之前),中丞到会讲学,极力讥诋时文题,形容尽致,并自言我亦时文出身,所以无用云云。听者皆以为中丞非不愿废去书院时文题矣,乃一出题又是时文,将置中丞之言于何地?于是群然愤怒,以为中丞之恩意非不周挚,特为函丈把持耳。故是次开会,博问匦中即有“浏梦成颠,抚幕招摇”等语,可知所愤者初非区区一题,盖愤把持一切,新政不得展布,即由此一事而类推者也。外间人安知其中之底细,而事会之巧有绝相类者,古来冤案盖皆如此。嗣同所以重言之者,所见所闻并非无根据之言,而指出所以被冤之缘故耳。此上,即颂福安!受业谭嗣同谨禀,初六夕。17

两封信均署初六,显然是戊戌年的四月初六,写在官课出题后不久,虽经欧阳中鹄一再解释,谭嗣同仍没有被说服。此事欧阳中鹄无法辞其咎。看来是揣摩错了张之洞的用意,结果闹出了大笑话,使改革派扼腕,而守旧人士为之称快。

第九件事,陈宝箴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在戊戌年的四月份还采取了一个“自加检点”的行动,即调阅检查时务学堂教习的札记。而且由此还衍生出教习们是否临时抱佛脚连夜删改札记的问题。这件事使改革派内部发生了分歧,而为守旧势力所窃笑。此事的联络执行人为抚院的主幕、谭嗣同和唐才常的老师欧阳中鹄,现在保留下来的他们之间的几封通信,可以使我们大体了解事情的经过及其影响。唐才常给欧阳中鹄的信,是在听了种种传闻并读到老师的一封信之后写的,其中说:

昨读赐七丈函,言及前日呈札记一则,甚为骇异。外间攻学堂事,三月即有所闻。或谓中丞已厌卓如,或谓日内将使祭酒公代秉三,叶焕彬为总教习。种种伪言,皆云出自中峰。韩、欧、叶三君闻之,即愤然欲去,经受业再三挽留,始安其位;然其愤懑之心,未尝一日释也。

至中丞调阅札记,乃陈、杨二君自内学生收取,收齐后,始汇交受业一阅。受业深恐三教习闻之,致滋不悦,且戒秉三勿与三教习言,亦绝不料中丞已有疑心,果如外人所云也。来谕云“分教等惶遽无措,乃尽一夜之力统加抉择,匿其极乖谬而临时加批”等语。果谁见之?而谁闻之?(其中涂改处,韩树园极多,即卓如亦常有之。岂受业能竭一夜之力通行涂改乎!)若中丞诘责奎垣,奎垣何以不向秉三及受业说?而惟终日吃闷葫芦耶?容俟奎垣来湘时,当以不告之罪责之。19

这是信的开头部分,后面很大篇幅谈及对康有为“素王改制”说的看法,因为如何看待康有为其人其说,是湖南两派争论的一个焦点。显然有人指责唐才常依附康门、对康五体投地等,所以他在信中辩驳道:“至其拜服南海五体投地,乃因历次上书,言人所不能言,足愧尽天下之尸居无气而窃位欺君者,故不觉以当代一人推之。若谓依附某学门墙,逐微名微利,则受业去年即与蔡劭安订明达学堂之约,又瞿子玖侍郎亦因张缉光函请受业入幕,并非无吃饭所者;只以卓如勤恳付托,未忍背之。”末署“戊戌初六灯下”,可知是四月初六,故中有“三月即有所闻”字样。

信中透漏出三月份守旧势力已经对时务学堂作了诸多攻击,致使韩文举、欧矩甲、叶觉迈三位分教席想愤而辞职。对所谓“临时加批”一事,唐才常态度强硬,力辩其无。但作为时务学堂日常工作的主事者,唐才常觉得在这次事件中受到了伤害。

谭嗣同给欧阳中鹄的信也是为是否“临时加批”一事作诉辩,他写道:

夫子大人钧座:昨趋谒,有怀欲陈,适龙、沈诸君到,故默然而去。顷奉详论,谨悉。得此正好力为雪清此谤,惟学堂事则有传闻不确者。姑无论功课中所言如何,至谓“分教惶遽无措,问计秉三,乃尽一夜之力统加抉择,匿其极乖谬者,就正平之作临时加批”云云等语。嗣同于调札记时虽未到省,然于秉三及分教诸君,深信其不致如此之胆小。宗旨所在,亦无不可揭以示人者,何至惶遽至此?平日互相劝勉者,全在“杀身灭族”四字,岂临小小利害而变其初心乎?耶稣以一匹夫而撄当世之文网,其弟子十二人皆横被诛戮,至今传教者犹盛也。呜呼!人之度量相越岂不远哉!今日中国能闹到新旧两党流血遍地,方有复兴之望。不然,则真亡种矣。佛语波旬曰:“今日但观谁勇猛耳。”秉三及分教虽不勇猛,当不至此,此嗣同可代为抗辩者也。手此,恭叩福安!受业谭嗣同谨禀。20

谭嗣同的抗辩是据理而不是举证,其实唐才常也是反问:如果确有“临时加批”的事,那么谁看见了?听谁说的?至于到底有没有此事,陈宝箴、欧阳中鹄心里最清楚,只不过面对谭、唐的强硬辩难,他们不肯深究到底罢了。

欧阳中鹄告诉两位弟子:“惟前此外侮实多,中丞与伯严为诸君子却四方之敌,昕夕不遑,实劳且苦。至调取札记,乃自加检点,备预不虞,有不得不急救正者。”21这是说,陈宝箴这次调取札记是处于不得已,是在外部压力(“外侮实多”)之下而采取的一个“自检点”行动。但结果与愿望相反,不仅不能缓解压力,反而给攻击者以口实,且引起改革派内部的矛盾。

第十件事,由《醒世歌》引起的皮锡瑞和叶德辉的争论。戊戌年三月十六日,《湘报》第二十七号刊出皮锡瑞的公子皮嘉祐写的一首“醒世歌”,歌词中有“若把地图来参详,中国并不在中央。地球本是浑圆物,谁在中央谁四旁”的句子。22叶德辉大不以为然,写信给皮锡瑞予以辩驳,且大肆攻讦新政:“今以湘事论,勿问其他,讲学托名于开民智、伸民权,则试问今日之民,谁肯居于不智?又试问不智之民,何必更伸其权?况所讲之学,为康有为之学乎。”又说:“居恒与友人戏谈云,宁可以魏忠贤配享孔庭,使奸人知特豚之足贵,断不可以康有为搅乱时政,使四境闻鸡犬之不安。其言即有可采,其人必不可用。”23皮回信反辩,叶又以长信驳难;皮再回答,叶又续辩。两个人爆发了一场大争论。

叶的目的是想逼皮锡瑞离开南学会,回到江西去任教。对此一用心叶德辉直言不讳,说:“前函胪举近日之议公谤公者,将以觇公去就之心,破公依违之见。言之过激,不觉杂以诙谐,然本意无他,不过欲公之去而已。”24皮锡瑞是南学会讲论会会长,是不可或缺的台柱子,如果皮锡瑞离开,对南学会的维持和开展影响甚大。皮和叶本来素有交谊,但他完全不能接受叶的反对新政的态度,因此答复叶的信措辞也相当激烈。他说:

文人常相轻,学人每争学派。湘人尤好自相攻击。见《时务报》则誉之,见《湘学报》则毁之,《湘报》訾议尤甚。湘人结习,本不足怪。至作联语丑诋,尤属无赖所为。公昔与江学使往来,不得志于场屋之人,作联语诋公,有“叶麻”云云,弟尝为公辨,必无受贿荐人之事,即有举荐,亦是爱才,不是爱财。此等妄言,不值一笑,故并未尝为公言之。今人诋弟,犹昔诋公。呼我为马者,应之为马;呼我为牛者,应之为牛,牛皮马皮,有何辨焉。鹿泉办事之人,未曾开口,而人亦诋之。是诋人者并非因讲学不,不过要人一切不办,坐以待毙而已。25

皮锡瑞此信写于戊戌年四月初三日,他已经决定离开湖南,所以信的末尾写道:“弟有江右之行,讲学属之宣翘,宣翘与公旧交,学识胜弟十倍,当不至如弟不善讲论,受人讥评也。”26

皮锡瑞是湖南长沙府善化县人,1864年(十五岁)考中秀才,1882年(三十三岁)成为举人,但此后四赴春闱,皆不中第。尝就读长沙城南书院,为山长何绍基所赏识。1892年被江西经训书院聘为讲席,至1897年又续聘。但江西不开化,因此他宁可留在湖南参与新政。但陈宝箴、陈三立父子念江西的乡谊,颇愿皮锡瑞回江西,使经训书院在改革潮流之下也获得相当的发展。因此皮锡瑞的“江右之行”,倒也不全是叶德辉等人的迫压,他本人及义宁父子均有此初衷。只是对湖南新政而言,实为一大损失,同时称了一心想搞垮南学会的湖南守旧势力的心愿。待续:戊戌变法中的湖南风云(3)守旧势力大举进攻

《陈宝箴和湖南新政》书影

参考资料:

1 樊锥:《开诚篇》,载《湘报》第三号、第十二号、第二十四号,中华书局2006年影印合订本,上册,第17〜19页、第89〜91页、第185〜187页。又可参见中华书局版《樊锥集》(方行编),1984年,第9页、第11页、第12页。

2 易鼐:《中国宜以弱为强说》,载《湘报》第二十号,中华书局2006年影印合订本,上册,第153〜155页。

3 皮锡瑞在戊戌年三月二十日的日记中写道:“公度未讲,而讲毕谈易鼐事,亦以为骇俗,谓日本有渐进、顿进二党,今即顿进,亦难求速效,不若用渐进法,报文勿太激烈。”《师伏堂未刊日记》光绪二十四年戊戌三月二十日条,载《湖南历史资料》,1959年第1期,第88页。

4 《张之洞全集》卷二百二十四、电牍五十五,河北人民出版社校点本,第九册,1998年,第7581页。

5 同上。

6 张之洞:《致长沙徐学台》,同上,第7582页。

7 皮锡瑞:《师伏堂未刊日记》光绪二十四年戊戌三月初四日条,载《湖南历史资料》,1958年第4期,第124页。

8 皮锡瑞:《师伏堂未刊日记》光绪二十四年戊戌三月初一日条,载《湖南历史资料》,1958年第4期,第120页。

9 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379〜380页。又《清史纪事本末》卷六十六亦载:“湘省劣绅前国子监祭酒王先谦、分省补用道孔宪教、吏部主事叶德辉,以其不便于己,竭力反对。宝箴不为所动。先谦等促使湖南京官黄均隆等,交章弹劾,其诬词不可听闻。御史杨深秀抗疏为宝箴剖辨。帝降谕奖励宝箴,而严责湘绅,湖南浮讥稍息。”

10 皮锡瑞:《师伏堂未刊日记》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十一日条,载《湖南历史资料》,1959年第1期,第118页。

11 《掌陕西道监察御史黄均隆折》,载《戊戌变法档案史料》(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中华书局,1958年,第252〜253页。

12 皮锡瑞:《师伏堂未刊日记》光绪二十四年戊戌闰三月二十日条,载《湖南历史资料》,1959年第1期,第106页。又此条笔者据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影印之《师伏堂日记》稿本校正数字,见该书影印稿本第3册,第159〜160页。

13 皮锡瑞:《师伏堂未刊日记》光绪二十四年戊戌闰三月十九日条,载《湖南历史资料》,1959年第1期,第106页。

14 张之洞、陈宝箴:《妥议科举新章折》(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载中国史学会编:《戊戌变法》,第二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468〜470页。

15 张之洞在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初十之致陈宝箴信中,提出“第一场考时务策,专问西政西学;二场考中国史学、国朝政治;三场考《四书文》两篇、《五经》文一篇”。陈宝箴闰三月十二日之复函,则提议将国朝政治和史学移作首场,西人政学为第二场,第三场之《四书》、《五经》命题,陈宝箴主张“以发挥义蕴为主,不用八股体式”。见《张之洞全集》卷二百二十四《致长沙陈抚台》及《陈抚台来电》,河北人民出版社校点本,第九册,第7568〜7569页。

16 皮锡瑞:《师伏堂未刊日记》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十一日载:“右帅来讲学,云香帅约共奏改科举,拟一场用史事及本朝掌故,二场西学、西政,三场四书、五经论,不作时文体,分三场去取,取额递减,仿县府试章程。以后取士,专用此科,不用现在时文三场,亦不必别立经济名目。此法若行,可以去中国一大害,特恐阅卷难其人耳。”载《湖南历史资料》,1959年第1期,第101页。

17 谭嗣同:《上欧阳中鹄书》第二十三通,《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中华书局,1981年,第475〜476页。

18 谭嗣同:《上欧阳中鹄书》第二十四通,同上,第476页。

19 唐才常:《上欧阳中鹄书》第九通,《唐才常集》,中华书局,1980年,第237〜238页。

20 谭嗣同:《上欧阳中鹄书》第二十一通,《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中华书局,1981年,第474页。

21 《欧阳中鹄致谭唐书》第七通,《谭嗣同书简》,第126页。

22 《湘报》第二十七号,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合订本,上册,第211页。

23 《叶吏部与南学会皮鹿门孝廉书》,载《翼教丛编》卷六,台北文海出版社,1971年印行之《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六十五种,第420〜421页,参见上海书店2000年校点本,第169页。

24 《叶吏部答皮孝廉书》,载《翼教丛编》卷六,台北文海出版社,1971年印行之《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六十五种,第423页。参见上海书店2002年校点本,第170页。

25 皮锡瑞:《师伏堂未刊日记》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四月初四日所载“答叶君书”,载《湖南历史资料》,1959年第1期,第113页。

26 皮锡瑞:《师伏堂未刊日记》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四月初四日所载“答叶君书”,载《湖南历史资料》,1959年第1期,第114页。

责任编辑人:王诗云 PN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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