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吉庆辞去西安市长职务 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2018-11-09 16:53 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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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 今天(11月9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接受上官吉庆辞去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终止上官吉庆、程群力的人大代表资格。全文如下:

上官吉庆辞去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上官吉庆辞去西安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8年11月5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上官吉庆辞去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上官吉庆、程群力的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十六届】第42号

莲湖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上官吉庆辞去西安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临潼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程群力辞去西安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上官吉庆、程群力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止目前,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57名。

特此公告。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9日

民建西安市委官网早前披露:西安市长上官吉庆、市政协原主席程群力被处分

2018年11月5日上午,民建西安市委召开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关于迅速组织传达有关文件和市委关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的通知》,与会同志进行了表态发言。王季副主委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决定对钱引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的决定,对上官吉庆、程群力给予处分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严厉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民建西安市委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决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权威,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全市民建组织和广大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定、省委精神和市委要求上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倍加珍惜西安发展机遇环境,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上官吉庆简历

上官吉庆,男,汉族,1963年3月生,陕西省乾县人,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09—1980.08 陕西省商业学校财务会计专业学习

1980.08—1982.07 陕西省三原县西阳镇政府干部

1982.07—1987.07 陕西省三原县财政局干部(其间:1983.09—1985.07陕西省财贸干部学院财政金融管理专业学习)

1987.07—1992.10 陕西省三原县财政局副局长

1992.10—1995.01 陕西省三原县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5.01—1995.12 陕西省旬邑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1995.12—1998.08 陕西省旬邑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其间:1997.11—1998.08陕西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8.08—1999.10 陕西省彬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1999.10—2002.12 陕西省彬县县委书记(其间:1998.08—2001.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12—2004.04 陕西省咸阳市财政局局长

2004.04—2004.06 陕西省咸阳市政府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

2004.06—2004.11 陕西省咸阳市政府副市长

2004.11—2008.08 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06.03—2006.06国家行政学院任职培训班第十期学习)

2008.08—2011.03 陕西省宝鸡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1.03—2011.12 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其间:2008.09—2011.07西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2011.12—2012.02 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2.02—2013.12 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3.12—2014.02 陕西省宝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4.02—2015.10 陕西省宝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15.03—2015.07中央党校第3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5.10—2016.01 西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6.01—2016.02 西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6.02—2018.11 西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程群力 简历

程群力,男,汉族,1952年4月生,陕西省周至县人,1968年10月参加工作,197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

1968年10月至1969年12月,在陕西省周至县青化乡滹沱寨村插队劳动;

1969年12月至1973年1月,在解放军空降兵43师127团直属炮连服役;

1973年1月至1973年9月,任陕西省周至县商业局普集转运站文书、会计;

1973年9月至1975年12月,在西北农学院农学系学习,任党支部委员、系党总支委员、学生会主席;

1975年12月至1979年12月,在陕西省农办、省委农工部、省农委工作;

1979年12月至1984年8月,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秘书、秘书二处副处长;

1984年8月至1985年10月,任陕西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85年10月至1990年12月,任陕西省长安县委书记;

1990年12月至1997年4月,任西安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7年4月至1997年7月,任西安市委常委、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7年7月至2000年11月,任西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0年11月至2002年5月,任西安市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

2002年5月,任西安市委副书记;

2005年2月至2016年2月,任西安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人:雒效文 P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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