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单身男骗老人167万 打赏女主播190万:像喝迷魂汤

2018-12-15 19:41 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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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30岁单身男骗老人167万 打赏女主播190万:像喝迷魂汤

30岁的毛志涛(化名),生活在“两个世界”里。

在现实世界,江西省吉安市的毛志涛看上去是个“老实人”,兢兢业业从事保健品销售业务多年,和一些老年客户关系不错;背地里,毛志涛以预付保健品款项、高息投资为诱饵,骗取28位被害人167万余元。

然而,这些钱他却转身投入到了网络女主播们的身上,不惜在一年多内打赏女主播们190万余元。

▲毛志涛(化名)   受访者供图

他的代理律师黄小庆告诉红星新闻,毛志涛认为,在网络直播平台构建的虚拟世界里,女主播能给他现实世界没有的理解和温暖。

2018年11月8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毛志涛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代理律师:

他沉迷网络直播,曾说像喝了迷魂汤

毛志涛出生于1988年,今年30岁,他的代理律师黄小庆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毛志涛身材不算高大,体型略胖。

“我印象中,毛志涛并不是社会上那种很老练的人,不善于交际,整个人的精神世界也十分空虚,沉迷网络直播。他自己也说,就像喝了迷魂汤一样,觉得这一切都不可思议。”黄小庆称。

毛志涛父母离异,父亲已经组建了新的家庭,他平日和妈妈住在一起。前些年,他妈妈做过乳腺癌手术,到现在还没有过危险期,但这对母子平时交流并不多,毛志涛回家后经常将自己关在自己的房间里,登录3个网络直播平台的账号,进入不同的网络聊天室。

他喜欢跟网上的女主播交流。

黄小庆律师称,毛志涛曾告诉他,自己通过和网络直播平台和女主播聊天,觉得这些女主播很懂他,“他说觉得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很幸福很安全,它能给自己理解和温暖,所以愿意把钱打赏给女主播们。”

▲某网络直播平台,首页封面上的女主播们

毛志涛所在某公司的王经理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是在毛志涛被公安机关控制以后,才得知毛志涛以沈阳总公司的名义骗钱。在王经理的印象中,毛志涛在公司工作多年,平时上班的时候经常待在办公室,话不多,“我不知道他看直播,早知道的话,一定会劝他。”

骗取信任:

为打赏,不惜诈骗多位老人

毛志涛2008年起在吉安市某公司担任保健品销售业务员,每月工资有五六千元,2016年开始迷恋网络直播平台。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7年12月期间,毛志涛为打赏网络直播平台主播,骗取28位被害人167万余元,所骗赃款用于打赏网络直播平台主播。

69岁的于某是28名受害人之一,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被骗的老人平均年龄在70岁以上,有不少是80多岁的老年人,“我是通过公司搞保健品销售活动时认识他的,他平时上班话不多,兢兢业业的样子,一旦开始了解你,就想办法骗取你的信任。”

2017年5月,毛志涛单独联系于某,假称“沈阳总公司”年轻的新董事长上任,要成立上市公司,为更好发展业务需要客户投资,“现在你放1.5万元,过几个月,公司搞活动就会给你3万元甚至4万元。”

毛志涛还告诉于某,吉安区就发展他一个客户,让他不要告诉其他人。事实上,毛志涛也用同样的方法欺骗其他老人。

80多岁的杨某认识毛志涛将近6年,她是毛志涛服务的客户,也是公司的高级会员。“2016年我因意外住院,毛志涛经常到医院来看我,我觉得他人很好。”毛志涛和母亲两人住在出租屋里,曾告知对方其母患乳腺癌需要钱,杨某说自己还借了他5万元。她说,这些钱法院都算在毛志涛骗他的15万余元之内。

杨某说,知道毛志涛以前谈过女朋友,“后来分手了。”

毛志涛以高息投资、预购保健品为由骗杨某15万余元。杨某称,自己和一些受害人还经常接到网贷公司的电话,“毛志涛把我们投资时提供的身份信息拿去填到网贷平台上,我们成为了担保人,老被催帮他还款。”

69岁的龚某认为毛志涛“看上去是个老实人,实际上道德品德太坏”。2016年7月开始,龚某就陆陆续续被骗了2万多元,毛志涛一直没有按照承诺还钱,毛志涛对龚某说:“钱会还给你的,你别告诉经理,否则钱拿不到。”

后来,毛志涛又骗龚某“沈阳总公司”有“大动作”,公司搞活动投资20天就有很大的回报,2017年12月5日就能连本带息返给她。龚某手头没钱,就向妹妹借了9万元拿给毛志涛,毛志涛则将一张盖章的证明拿给龚某。

行骗被识破:

谎称同事要给他钱,有老人报了警

毛志涛并没如期返钱,龚某妹妹的儿子急用钱,龚某就将证明拿给侄子看,侄子一看就发现证明是假的。

于是,龚某哭着让毛志涛还钱,但毛志涛说,“你别告诉公司,我跑掉你的钱都拿不到。”于是,龚某就天天到公司找他,还不敢跟公司经理讲。

2017年12月28日,毛志涛让龚某下午3点到他家,龚某到了后,他又称自己身上没有一分钱,有一个同事是沈阳总公司的员工,从武汉开车到吉安,快到了,同事会还给她2万元。之后,他又称同事到了吉安一个广场,骑着摩托车到了广场。在广场,龚某害怕毛志涛跑了,一直抓住毛志涛的手,还通知妹妹赶来,结果遇到一个自称是毛志涛邻居的中年妇女,也说受骗了让毛志涛还钱。

龚某并没有见到毛志涛所称的“同事”,但他又称让家里人拿钱来还。“我只看到他拿手机打字,不知道发了啥。”龚某说,又等了十几分钟,她只等到赶来的妹妹,就报了警。

诈骗28名老人:

一年多时间打赏网络主播190万余元

2017年12月29日,毛志涛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18年2月1日被执行逮捕。2018年7月10日,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指控,2016年至2017年12月,毛志涛在担任某公司保健品销售业务员期间,采取虚构沈阳某有限公司、谎称沈阳某有限公司是某公司沈阳总公司等手段,骗取客户信任后,捏造沈阳某有限公司搞庆典、新董事长上任等虚假事实。然后又以产品存钱返现福利活动、帮客户购买产品为名,诈骗28名老人共计约189万元。

▲此案的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截图)    图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毛志涛方面辩称,检察院指控的金额有误,他和被害人是销售与客户的关系,最初并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因自己迷恋网络平台,将受害人存现购买产品的款项用于打赏主播,导致无力归还,这与有预谋的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有区别,主观恶性较小。且自己受网络毒害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自己也是受害人。

毛志涛方面还辩称,因诈骗赃款已被全部用于打赏主播,账号、公司、金额都很明确,追缴非法所得属于可期待款项,应视为能全部退赃,自己有自首情节,应予以从轻处罚。

之后,经法院审理查明,毛志涛骗取28位被害人167万余元,所骗赃款用于打赏网络直播平台主播。2017年12月28日接警后,将龚某和毛志涛移送到习溪桥派出所处理,审查时发现毛志涛有重大诈骗嫌疑,毛志涛如实供述了诈骗龚某的犯罪事实。

▲此案的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截图)    图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8年4、5月,公安民警先后到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华星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帕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网络平台公司就毛志涛在平台上的消费情况进行取证,2016年至2017年期间毛志涛打赏网络直播平台主播约190万余元。

一审判决:

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30万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毛志涛因迷恋网络直播平台,仅一年多的时间就打赏主播190万余元,而其月收入几千元,为满足个人挥霍,其虚构产品存钱高额返现活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钱款,虽出具了收条或证明,但以其收入无法归还被害人的钱款,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毛志涛多次诈骗,且诈骗对象为老年人,至今未退赃分文,被害人的损失未得到赔偿,应从重处罚。

虽然被告人毛志涛在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如实供述了诈骗龚某的犯罪事实,但其未主动交代诈骗其他27位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

2018年11月8日,毛志涛因犯诈骗罪,被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于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毛志涛服从判决,并未上诉。

▲此案的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截图)    图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打赏公司未退钱

其中一家员工:大部分钱给了主播

根据一审判决书上显示,公安机关向三家公司呈交了被害人的联名退钱请求书,请求公司退还毛志涛在网络直播平台上消费的诈骗款,三家公司收到请求书后至今无回应。

▲此案的一审判决书(部分内容截图)    图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对此,红星新闻记者尝试联系这三家公司,其中一家浙江帕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公司之前已配合公安调查。毛志涛通过平台打赏的钱,公司只获取了少部分的分成,大部分已经给了主播所在的公司或主播个人,范围很广,公司大数据后台很难查出他通具体是打赏给哪些主播,可能中间涉及到很多人。就算查到最后把钱给了哪些人,也得在这些人愿意退款的情况下,才可能退款,如果大家不愿意拿出来的话,平台也没有办法。”另外两家公司,截至发稿前,未能联系上。

对于毛志涛打赏主播的钱能否追回的问题,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首先,虽然毛志涛打赏的钱是非法所得,但这一资金来源,直播平台及主播一般应当不知情,鉴于平台有相应提示及声明,此款一般很难退还。

殷律师同时表示,但结合《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实践中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退还:直播平台服务资质不齐全的;主播身份在宣传中存在虚假、隐瞒等不实内容,对毛志涛产生误导;主播直播时存在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色情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或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主播直播中使用违反公序良俗等其他内容,对毛志涛产生诱导的。其次,基于以上的分析,一般情况下相关部门是没有将此款项追回的职责内容。除非此案的主播涉嫌诈骗或其他刑事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部门等予以追回。至于符合其他情形的非刑事犯罪情形的追回,一般由毛志涛通过民事起诉直播平台、主播的方式予以主张。

北京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红星则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号)第11条:“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根据这一规定,直播平台还有主播看似可以免责,但是,直播平台一般是免费平台,打赏具有随意性。对于用犯罪所得打赏,如果按赠与算,应当返还。建议受害者在取得刑事判决书以后,代为起诉平台和主播,要求返还相关打赏费用。

责任编辑人:柯劲杰 PN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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