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54个江心岛保护规划出炉 实行三类保护一岛一策(1)

新快报 2015/11/2503:06 显示图片

原标题:广州54个江心岛保护规划出炉 实行三类保护一岛一策(1)

日期:[2015-11-25] 版次:[A06] 版名:[城事] 字体:【大中小】

●54个江心岛现状

●54个江心岛现状

将根据现状和生态特点进行严格保护、限制开发或优化利用;坚持生态优先, 少干预、微改造、增加绿地和水量

“将没有开发的江心岛都保护起来不再开发,不搞房地产,只搞旅游。”早在今年9月,广州市长陈建华在规委会会议审议“广州都会区生态廊道总体规划与东部生态廊道概念规划”时,就对珠江江心岛开发立下原则。

昨日,体量庞大的《珠江江心岛整体保护规划》正式出炉,在广州市国规委网站上进行批前公示。保护规划涉及54个江心岛,为每一个江心岛制定保护细则,并按三个类别进行保护控制。

今年9月,广州市规委会会议审议了“广州都会区生态廊道总体规划与东部生态廊道概念规划”,议定“将珠江广州段未开发的岛屿全部纳入生态农林用地和湿地进行控制”。在会议上,陈建华明确提出:“将没有开发的江心岛都保护起来不再开发,不搞房地产,只搞旅游。”

之后,市国规委开展《珠江江心岛整体保护规划》,完善珠江江心岛的保护及控制。《珠江江心岛整体保护规划》的珠江江心岛屿为分布在广州市域内珠江水道上的主要江心岛,岛屿数量54个,其中未开发岛屿30个,主要分布在流溪河、珠江后航道和增江段;部分开发岛屿16个,主要分布在流溪河、珠江南航道和沙湾水道;开发岛屿8个,主要分布在珠江前航道、后航道和南航道。

根据现状条件和生态特点,规划将岛屿分为三类保护控制,包括严格保护类、限制开发类和优化利用类。制定各类岛屿的主导功能、生态保护、交通联系、设施配套、建筑控制、生产活动等方面的控制要求和发展指引,对岛屿进行分类控制和引导,最终形成一岛一图的保护图则,构成岛屿整体保护控制体系。通过导则细化指引,管控下一步的详细规划设计,引导岛屿未来规划和发展。

将严格执行生态保护,合理统筹休闲游憩、科普教育、旅游发展等功能

坚持四大原则

打造绿色共享舒适美丽之岛

江心岛保护规划设立的目标,为打造“与自然和谐、与城市共生、与市民同享的珠江生态岛链”。在保护上,将严格执行生态保护,合理统筹休闲游憩、科普教育、旅游发展等功能,针对不同特点的每一个江心岛,优化江心岛功能,完善配套设施,构建绿色的岛、共享的岛、舒适的岛、美丽的岛。

原则1 生态优先

江心岛规划明确,珠江江心岛是稀缺性的不可再生资源,极易遭受破坏而难以恢复。应坚持生态优先的基本理念,以少干预、微改造、增加绿地和水量为原则,保护各岛屿的生物多样性、地质和地貌等自然遗迹、渔业农耕等有价值的历史文化等,同时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长效的恢复和修复。

原则2 彰显特色

结合每个岛屿的自然景观,以面提升、以线链接、以点创新,逐一编制规划和保护方案,主题引领,体现一岛一景、一岛一特色。此外,注重江心岛屿与陆地沿岸地区的景观关系,注重岛屿天然岸线的保留与利用,提供连续的、有趣的与自然亲近的活动空间,整体提升江心岛屿的环境质量,为市民创造出“慢生活的岛、有魅力的岸、开放共享的城市绿洲”。

原则3 分类管控

由于珠江江心岛遍布全流域,且发展状况不同,通过分类分级的方式对江心岛实现全方位、差异化的管控。

原则4 永续利用

在符合分类分级管控的前提下,珠江江心岛的利用应坚持有序、有度的基本理念,根据各岛屿经济发展趋势和自身发展基础等方面因素,适度开展相适宜的低强度的建设活动,实行分类型、分时序的引导,有序进行。

三个保护类别

1.严格保护类:对未开发建设的岛屿要规划为生态用地,实行严格保护,生态恢复。

2.限制开发类:对已进行部分开发建设的岛屿,实行限制开发,低强度利用,除了个别公益性、功能性设施外,不进行房地产开发。

3.优化利用类:对基本开发建设的岛屿,进行存量规划,完善交通及公共服务,注重建设开发过程中的环境治理与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