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目前实行的是越军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三结合的“全民国防”体制。越民兵总数达170万人。
越南民兵自卫队的历史可追溯至1935年3月28日在中国澳门举行的印支共产党(越共前身)一大。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自卫队的决议》,这是越南组织、指导民兵自卫队建设、训练和作战的第一份决议。
上世纪80年代初,越南在中越边境地区开始建设所谓的“军事堡垒县”,要求地方守备队、民兵自卫队依托乡村防御线和连环战斗群,在战斗的第一阶段阻击对手。
当时,越南自称全国民兵有500万之众。仅毗邻中国的黄连山、河宣、莱州3个省就有约8万民兵,其中武装人员超过3万。
越南边境地区的民兵组织严密,较大的城镇、工矿设300人左右的民兵营,并以行政乡、村为基本单位编组,在乡一级成立大队(相当于连),任命正副大队长各1人,并设有大队部和专门的办公地点。
自然村编中队,以下视情况设立2至4个小队。编组一般不跨村隔寨,即遵循“同村”原则。中队和小队都任命有正副队长。大队有100多人,中队有20至50人,小队有10人左右。
从对越自卫还击战的情况来看,越南民兵军事素质不低,尤擅游击战。河宣、义静等省民兵为做竹签,将当地竹子基本砍光。作战期间,越南民兵广泛实施地雷战、陷阱战、伏击战,对我军进行袭扰。越南边境民兵装备比较精良,与正规部队相差无几。
越南边境民兵根据思想、体质和家庭情况分为3类:一类直接配合部队作战,二类负责支前,三类负责村民转移和维护村寨的治安。每年8月和10月,越南会以农业社为基本单位进行2轮登记、编组、造册,男子15至45岁、女子15岁至婚前一律参加民兵组织,拒不参加者罚工派款。民兵编组后由县军事指挥部或公安派员指导训练,每次集中训练5天,自带行李口粮和伙食费。接到参训通知不参训或中途退出训练者,强行送到附近部队劳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