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隐于闹市”的广州市府合署
市府合署总的设计平面图,可看出前座、后座、中央大礼堂等的布局
市府合署的立面图
▲现时拍摄的市府合署(广州市岭南建筑研究中心供图)
拍摄于1935年的市府合署
▼市府合署的剖面图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孙海刚
叁实用合理的布局
市府合署原计划分成三期建设,每期建设时间为两年,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第一期为前座,第二期为大礼堂,第三期为后座。第一期由南生公司承建,于1931年4月动工,1934年10月竣工。第二、第三期因政局动荡和财政不足等原因被搁置,之后一直未能建成。
市府合署的整体设计思路为:以前座、后座、东西翼楼以及中央大礼堂五部分,组合成一个院落式布局,在中央形成一个宽敞的内庭院广场。
市府合署的主入口开在前座中央,各政府部门及会议室均沿建筑外围分布,内庭院的内围,则设一圈外廊用以联系各个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及楼梯间等则设置在建筑四角的角楼处。
这样的布局较好地满足了各政府机构合署办公的需求,既能连成一体,利于联络;同时又为各个政府部门设立独立的电梯和楼梯,让其有自己的空间。
市府合署的设计布局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摒弃了中国传统官署建筑的等级格局,较充分地体现民国时期西风渐进后出现的新面貌,即政府机关所具有的公共性以及内部办公人员的平等性。
今天的市府合署旧址即为当年的第一期工程,坐北朝南,钢筋混凝土结构,面阔88米,高35米,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平面布局呈“凹”字形,由中央主楼与东西两侧翼楼组成,内成庭院。建筑最高处位于南立面的中央主楼,主入口设在第二层的中间位置。
南立面的中央主楼内分五层,东西两侧翼楼均为四层。南立面中央主楼的第五层为市长办公室,第四层为会议室,第三层为各局长和秘书等办公室,第二层为土地、公安、工务、财政、社会、教育等局的办公室,基座部分为首层。
最近这些年,国内许多城市都新建政府办公楼,而广州市政府办公楼一直沿用建于上世纪30年的一栋老建筑,这栋老建筑叫“市府合署”。
市府合署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北侧,始建于1931年(民国二十年),竣工于1934年,为当时重要的行政建筑大楼。它是民国广州继中山纪念堂后,又一座仿中国古典建筑风格的建筑精品。
市府合署是一座“隐于闹市”的近代优秀建筑,既雄伟庄严,又古雅和谐,是广州城市建筑的一张名片。
肆西式的建筑结构
陈济棠主粤时期,广东当局主导地方自治,文化上推行复古主义,“中国固有式”风格成为官方主导建设的公共建筑的既定样式,作为政府办公建筑的市府合署,强烈地体现了这种风格。
所谓“中国固有式”建筑设计风格,是指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建筑物在运用现代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的同时,结合中国传统建筑样式,创造出新的民族建筑风格。
我们来看看市府合署的“中国固有式”风格是如何体现的?
该建筑的设计师林克明早年留学法国,深谙西方学院派古典主义建筑的设计手法,极为重视建筑比例与尺度,善于运用西方现代建筑技术和材料。在市府合署的总体设计上,在建筑结构和用材的运用上,这些特点均得到鲜明的体现。
首先,市府合署正立面属典型的西式构图,即横向五段式(中央主楼、两侧辅楼、两边翼楼、)与纵向三段式(屋顶、屋身、基座)的结合。原设计方案中的正立面高宽比设为3:5,接近黄金分割比例,合乎西方古典主义构图法则。在林克明众多建筑作品中,3:5的立面比例结构被广泛应用,如广州市立中山图书馆、国立中山大学石牌校址数座建筑、平民宫、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园门楼等。但市府合署的最终设计方案,立面的高宽比被调整为2:5。
这种调整,大概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市府合署作为城市中轴线的重要节点上的建筑物,紧邻中山纪念堂,为了烘托中山纪念堂,只好将原来的高度调低至35米(中山纪念堂高度为55米),这样做既能与中山纪念堂呼应,又不喧宾夺主,协调共存。二是市府合署的正面,是相对较为低矮开阔的中央公园,如果建筑物过于高耸,整个环境就会有不协调之感。
其次,市府合署的主体结构,为西式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坡屋顶同样使用钢筋混凝土屋架结构,还特别开设天窗,作为办公室或储物室使用,这是林克明的一大改良,因为在西方,屋顶的空间一般是空置的。这种改良在不影响建筑外观的情况下,避免了空间浪费,增加了建筑的有效使用面积。
壹建政府办公大楼的缘由
1929年-1936年为陈济棠主政广东时期,该时期广东极为重视市政工程建设,出现了海珠桥、爱群大厦、市府合署、洲头咀内港等一批赫赫有名的建筑。
下面我们来说说市府合署的故事——
民国初年,广州的行政机构仍沿用旧的县署建筑办公,由于政府各机构分散,影响办公效率。1921年,广州市政厅成立,广州成为全国第一个建制市,从县级行政范围脱离出来,直属省政府管辖。
到了1925年,广州市政厅改为广州市政府,下辖土地、公安、工务、财政、社会、教育等局和秘书处等机构。在此背景下,旧的县署办公地点已不适应新式市制的行政使用需求,需要有新式的办公建筑与之相配套。
1929年,时任广州工务局局长程天固在考察西方市政建设后,即力倡建造市府合署。市府合署,即把市政府多个行政机关合署办公之意。
1929年,广州市行政议会作出关于筹建市府合署办公楼的决议,拟定《广州市政府合署征求图案条例》,向社会征集市府合署办公楼建筑设计方案,具体要求为:“一为切合实用,二为适合经济能力,三为具美观性”;“俱采用本国宫殿式,能保存固有艺术,参以现代需要,创成新中国式之建筑,东方文化之精神。”
到1930年,共征得方案十余份,经由林云陔、程天固等人组成的评委会投票评定,最终建筑师林克明的设计方案获得第一名,并成为实施方案。
贰精心考量建筑选址
市府合署建筑方案落实后,市政当局开始着力解决建筑选址问题。
由于经过近十年的市政改良运动,当时的广州市政府及工务局已在城市规划和市政建设方面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一套公共建筑建设的选址原则。
时任广州工务局局长程天固于1930年所编《广州工务之实施计划》中,对公共建筑的选址作出如下规定:“1、地点适中,交通方便;2、环境壮丽,门面堂皇;3、对于其它公共建筑物有密切联络;4、面积广大,除供应目前建设之用外,并预留将来发展的余地;5、建造地点须适合该建筑物之性质是也”。
上述原则对市府合署的选址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市府合署原定选址在惠爱中路的原法国领事署(今中山四路南越王宫博物馆),但后经广州市政当局多次研究讨议,最终放弃该址,改用中央公园(今人民公园)的北侧地块。易址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原法国领事署地块狭长,面积不足以建筑办公大楼,若再征收附近民居扩建,则政府财务负担过重。而选址中央公园北侧,只需占公园面积的十分之一,对公园影响不大,还可取“与民同乐”的效果。
二、原法国领事署位于广州旧城东隅,道路不够畅达,不宜用作全市行政中心选址。而民国时期的广州,逐步规划形成了从中山纪念碑——中山纪念堂——中央公园——维新路——海珠桥为中轴线的新的城市政治和行政中心区,将市府合署设立在城市中轴线上,具有强烈的政治意义,而且交通也便利。
三、原法国领事署内,遍植百年古木,如果将市府合署建于此,古木将遭砍伐。而选址中央公园,不仅可避免古木被伐,还能将原法国领事署的地块辟为公园,对市民开。1933年,就在此建成永汉公园,即后来的儿童公园。
市府合署建成后,被当时的市政专家称为“广州市中心设计之最著者”、“市民之总写字楼”等。
伍中式的外观设计
市府合署从外观上看,富于中国传统建筑韵味,这是因为林克明将众多的中国传统建筑元素融入其中。例如,屋顶的样式,就采用了中国的传统建筑风格,中央主楼的屋顶为重檐歇山顶,两侧翼楼上的南端角楼为四角重檐攒尖顶,两侧翼楼上的北端角楼为重檐十字顶,其余部分全为双坡顶。
屋顶的琉璃瓦采用黄色,以区别于中山纪念堂的蓝色屋顶,这样既标显了自身,又很好的突出中山纪念堂在中轴线上的主体地位。此外,屋顶饰以黄琉璃瓦绿屋脊吻兽造型,屋顶檐下的斗栱与额枋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水磨石上饰有彩画。
建筑的外墙用白色花岗岩砌成,并以通高两层的红色水磨石圆柱划分墙面,这是用西式的建筑材料,来营造中国传统建筑的开间和面宽的构图效果。柱间的墙面,开设有中国传统样式长窗。中央主楼的出入口大门,设有两扇对开的柚木门,古色古香。
基座(首层)的立面造型简洁,仅以花岗岩砌筑成平直线脚作为装饰,强化了建筑的整体气势。基座前建有仿须弥座形式月台,月台上三面设石阶,并以水刷石寻杖为栏杆,望柱的柱头雕有松鹤云纹,垂带栏杆尽端设抱鼓石。
主台阶前立有一对石狮,是清代康熙年间广东巡抚部院门前的旧物。一雌一雄,雌狮揽幼狮,雄狮踩绣球,造型浑厚朴实,生动形象。
陆沿用了80多年的政府办公大楼
1934年10月10日,市府合署建成竣工并投入使用,时任广州市长刘纪文亲自题写“广州市政府”五个大字。
1938年日军侵占广州,广州市政府迁至外地,市府合署被日军占领改作“南支派遣军司令部”。
1949年南京国民政府南迁广州,市府合署成为当时代总统李宗仁的临时总统府。
1949年10月14日解放军进入广州城,市府合署随之成为广州市人民政府的办公大楼,沿用至今。
同年11月11日,解放军入城仪式在市府合署举行,市府合署楼前的月台作为检阅台,叶剑英、陈赓、邓华、朱光等军政首长在此检阅了部队。
1989年12月,解放军进城检阅台旧址被确认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孙海刚